滨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自2017年9月常开委〔2017〕52号通告公布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权力目录清单,并由区行政审批局集中行使区相关部门及部分市级部门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以来,因部分权力事项的名称、实施部门、设定依据等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且按国务院关于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的规范要求,决定对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权力目录清单进行调整更新。
调整更新后的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权力目录清单(2022年版)共包含权力事项81项,其中投资建设类36项、市场准入类45项。(详见附件)
区行政审批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及时将相应权力事项动态调整、认领维护到位,并强化审管联动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附件: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权力目录清单(2022年版)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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