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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新北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2022年度新北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监督检查计划以风险分级管理为基础,企业自查为前提,日常检查为主体,专项检查、监督抽检为重点,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年实现: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处置率100%,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率100%,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率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及抽查考核率100%。
食品生产企业按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设定食品生产企业检查频次,全年不少于1次(其中风险评级为C的,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风险评级为D的,每年检查不少于3次)。食品小作坊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其中肉制品、酒类等重点品种小作坊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
监督检查将如实反映食品生产加工情况,做到痕迹化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及时跟踪回访,形成监管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