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财政支持教育文旅、卫生健康、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安全生产应急保障、文化统战宣传等政策,研究提出本级财政支持政策;牵头制定相关资金保障及管理办法;承担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监督预算单位的财务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负责上级行政性经费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研究提出本级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拟订本地区执行的具体办法和程序,负责组织政府采购预决算的编报,报送采购计划,统计采购信息,管理、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活动;会同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保障政策,参与研究、制定本地区社会保障政策及资金管理办法,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财政资金保障、管理和监督;参与行政事业单位机构养老保险改革的政策研究、制定,养老保险资金和职业年金的筹集、上解与监督;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牵头研究制定资产管理办法,负责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审批和清产核资工作;受托实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财产保险服务的政府采购,并对定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负责对镇(街道)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