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开区安委会,各镇(街道)安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的通知》(苏应急函﹝2021﹞15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市安委办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常安办〔2021〕10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区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
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滨开区、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通知》要求上来,聚焦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建强27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真抓实干、常抓不懈。
二、立足实际,规划队伍建设
滨开区、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对本地区、本领域、本行业安全风险和救援能力进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统筹规划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种类、数量、规模、布局。要按照《常州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常政办发〔2020〕105 号),统筹协调建筑、电力、供水、排水、燃气、交通、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和基础设施运营单位分别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安全防护、应急抢修、污染控制和交通运输保障能力。
滨开区、各镇(街道)要针对本地区灾害和安全风险特点,整合各类应急资源,依托民兵和预备役人员、警务人员、综合执法人员、医务人员、物管人员、保安员、红十字救护员等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推进“专兼结合、一队多能”的综合性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督促村居(社区)结合本村居(社区)的灾害风险因素,发展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基层网格员等“一员多能”的应急信息员队伍,及时收集、传递突发事件信息;单独或联合建立应急综合抢险救援队伍,确保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能够迅速行动,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控制事态扩大蔓延,配合、协助上级政府的应急处置行动。
滨开区、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个到位”指示精神,督促指导各类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确保企业实现应急能力“全覆盖”。
三、多措并举,提升救援能力
滨开区、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整合互补、共建共用、联防联训等方式,以抢大险、救大灾的应急救援任务为牵引,以解决制约发展的问题为导向,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在专业设置上更加全面精干、在训练演练上更加贴近实战、在应急救援中更加快速高效、在支持保障上更加及时有力。要加强各级各类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工作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要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应急队伍及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经常性地组织各类队伍开展联合培训和演练,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着眼遂行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推动落实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完善先进适用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要有计划、有层次、有重点地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指挥员、骨干力量开展培训,培养实际应对能力和指挥水平。
四、加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新北区人民政府是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行政领导机关,负责研究、决定和部署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区应急管理局是区政府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办事机构,负责统筹、指导、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区政府相关类别、相关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的工作机构,负责统筹、规划、指导、督促相关类别、相关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把支持、指导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作为本地区、本领域、本行业应急管理的重要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问题,落实应急救援队员医疗、工伤、抚恤,以及应急车辆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时的免交过路费等政策措施。对在队伍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要研究完善民间应急救援组织登记管理制度,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五、强化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区应急管理局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听取队伍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确保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有序推进。2021年9月底前,滨开区、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完成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工作,并将队伍组建情况(包括人员名单、联系方式、装备清单等)报区应急管理局。10月初开始组织自查,对本地区、本领域、本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行全面总结验收,科学评估工作成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组织整改。区应急管理局要认真履行统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职责,制定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区安委办将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工作纳入2021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
滨开区、各镇(街道)、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将企业依法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作为监管执法的重点,按照《通知》附件所列检查内容,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尤其是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检查力度,逐一排查,建档立册。对未按规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和物资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罚。
附件: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名单及任务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附件
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名单及任务
区经发局:协调国网常州供电公司等电网企业组建区供电突发事件应急队;协调油气输送管道经营单位组建区油气输送管道事故应急队;协调电信、联通、移动等通信企业组建区通信保障应急队。
公安分局:牵头组建区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应急队。
生态环境局:牵头组建区环境事件应急队、区辐射事故应急队。
区住建局:牵头组建区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队、区市政公共设施(公路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队、区城市内涝道路排水应急队、区扫雪除冰应急队(城管)、区港口危化品事故应急队;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建区动物疫情应急队、区农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队。
区卫健局:牵头组建区卫生医疗应急队。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组建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队、区食品安全应急队、区药品医疗器械应急队。
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建滨开区化工产业管理局危化品事故应急队;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消防救援大队组建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队;组建地震应急队;会同区农业农村局(水利、新美水务)组建抗洪抢险应急队。
常州市交通执法支队新北大队:牵头组建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