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开区安委会、各镇(街道)安委会:
按照《关于推广“盛瑞工作法”提升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管理质效的通知》(常新安办〔2021〕77号),为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要求,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制定《全面推广“盛瑞工作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1日
全面推广“盛瑞工作法”实施方案
“盛瑞工作法”被列入《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做法清单》,其系统的制度规则体系、完备的执行落实机制、科学的考核闭环模式,对化工医药企业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为全面推广“盛瑞工作法”,并以此为契机,整体性、系统性、根本性解决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管理缺陷和漏洞,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自动化和人才队伍专业化“四化”融合,推动安全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大提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紧盯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牢固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推广“盛瑞工作法”,实现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提标贯标。按照《“盛瑞工作法”学习导则》规定的基本要求、提升要求、鼓励推行要求,分别对应“盛瑞工作法”标准达标线、提标线、示范线。2022年底前,全区化工医药企业100%达到达标线,力争50%达到提标线,至少10家企业达到示范线。2023年底前,力争100%达到提标线,并新增至少10家企业达到示范线。“盛瑞工作法”标准根据危险化学品领域监管要求变化和全区化工医药企业安全发展形势趋势,及时修订提高,培育争创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形成我区企业共同、持续安全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良好格局。
三、进度安排
(一)组织准备(2022年2月底前)。区应急管理局、滨开区、各镇(街道)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化工医药企业监管执法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负责“盛瑞工作法”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
(二)学习自评(2022年3月底前)。滨开区、各镇(街道)组织开展“盛瑞工作法”培训宣贯工作。各企业同步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组,落实专门人员,确保安全投入,制定专项方案。各企业安全总监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主导作用,协调安全、生产、技术、设备、人事等相关部门,对照《“盛瑞工作法”学习导则》要求,全面客观对标找差,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和计划,并在此基础上开展自评。
(三)帮扶指导(2022年9月底前)。区应急管理局统筹全区帮扶队伍建设,抽调盛瑞公司业务骨干、区安全总监服务合作专家团队成员协助。滨开区化工产业管理局、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属地先进企业安全总监等力量,成立“盛瑞工作法”推广帮扶队伍,对属地企业逐家开展一轮指导服务,对照《“盛瑞工作法”学习导则》列出问题清单,督促限期整改提升。帮扶指导可结合年度执法检查计划、重点县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对重点化工企业还可同步结合安全生产专项复核工作,提升帮扶指导工作质效。首轮帮扶指导在9月底前完成,其中滨开区力争在6月底前集中完成,并形成第一批提标、示范企业初步名单。
(四)达标提标(2022年底前取得阶段成果,持续推进)。2022年12月底前,各企业针对帮扶指导提出问题进行整改提升。区应急管理局统筹协调滨开区、各镇(街道),综合考虑企业风险等级和管理现状等实际情况,对提标、示范企业初步名单有序开展复评考核。2022年底前,全区化工医药企业100%达到达标线,力争50%达到提标线,至少10家企业达到示范线。2023年底前,力争100%达到提标线,并新增至少10家企业达到示范线。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推广“盛瑞工作法”作为当前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有效的举措,层层压紧压实责任,保证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专班要强化自身学习,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要阶段性召开总结推进会议,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对工作推进实施不力的单位综合运用警示约谈、督查督办等措施。
(二)确保取得实效。各企业要充分认识“盛瑞工作法”的积极意义,结合自身实际,做好相应制度、人才、资金等投入保障,向先进看齐,争创标杆示范企业,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专班要严格工作标准,科学调度、有序推进,扎实开展业务指导、督查检查、对标考评等工作,坚决反对“走过场”“两张皮”等现象。
(三)强化奖惩措施。对不达标企业、达标企业、提标企业、示范企业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将企业考核情况与相关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评先评优、产业政策挂钩。对于示范企业,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并积极向上争取安责险费率下调等相关激励政策措施;对于不达标企业,加大执法力度,在责令改正基础上,依法运用暂停建设、暂停生产、暂停许可等手段,督促工作落地见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工作专班要采取新闻报道、报刊登载、网络传播等形式,对“盛瑞工作法”推广、学习、帮扶、实践、考核等各环节进行多角度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浓厚的安全发展氛围。同时,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达标的企业,要在相关媒体公开曝光其安全问题,督促其尽早转变思维,树立安全发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