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北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农村水利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我局通过“新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全年主动公开信息761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在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我局接受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依法公开政府信息1件,部分公开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件。对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能按时予以公开,无推诿、拖延、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现象发生。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局综合计财处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认真收集、整理应主动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经各处室负责人审阅同意后,由专人录入并在“新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新增了涉农补贴、乡村振兴2个重点领域公开栏目,保障群众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设置了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专题专栏,总结改革经验并及时推广,不断增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的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局综合计财处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能处室,组织协调各业务处室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综合计财处归口管理、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0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77.21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2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上级的标准和群众的期盼,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公开条目还不多,信息公开的规范性还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进一步拓宽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对所有公开信息严格审核把关,做到数据准确、表述规范,努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13件,其中主办12件、协办1件,已全部进行办理和答复,办复率100%;承办政协提案17件,其中主办12件、协办5件,所有提案答复均在规定办理期限内圆满完成,主办提案的答复率、满意度均达100%。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