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如下:
1.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充分利用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5项,包括3项政府集中采购信息、11个统计月度数据信息和2019年年度统计数据公开。另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200余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0年度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项,因所要求的公开的数据非我局统计,因此未予以公开。
3.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修订《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统计局统计资料发布与提供制度(2020年修订)》,加强统计数据等公开信息管理,对经过审核和保密审查的信息及时公开。
4.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配合区党政办电子政务中心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做好信息加载和维护工作。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编制印发《2020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统计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明确由局综合处扎口负责全局信息工作,可将不符合政务公开要求的相关信息退回修改,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信息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处室、事业单位信息的内容修改完善、审核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15.021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
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公开内容方面: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主要以月度经济数据和日常政务信息为主。下一步,区统计局将丰富信息内容,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善于总结工作经验,将信息工作重心由常规日常政务信息向经验举措类和对工作有更多指导意义的调研性信息转移,信息有特色、有亮点。
2.数据解读方面:对数据解读的力度不够。下一步,区统计局将通过制作动漫视频、在线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统计数据进行解读,切实做到群众听得懂、看得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为加强对新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宣传,统计局在新北区门户网站开设“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信息专栏,及时更新普查进度和工作要求。
2.年内收到2则市民信箱来件,均及时给出答复。
3.年内未制发公开文件、未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无其他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务信息。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