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准常州市新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请示》(常新农〔2022〕12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新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按批复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把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作为首要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推进基础设施和农田生态一体化建设,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三、你局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建设程序,细化推进措施,强化项目监管,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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