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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危旧房改造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加快推进危旧房改造”的部署,开展全区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
问:本次危旧房摸底调查活动的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清单式排查”,完成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C、D级危房的排查和鉴定,并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进行排查。所有排查信息录入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系统”,建立数据库。
问:本次危旧房摸底调查的方式有哪些?
答:一是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对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中“变形损伤住宅”的“城镇住宅”,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住房,逐栋进行现场察看,确保排查不漏一房。二是组织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对疑似危险住房逐栋进行鉴定,鉴定为C、D级危房的,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到“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系统”。
问:本次危旧房摸底调查活动的具体调查对象和范围有哪些?
答:1、城市C、D级危房。范围为新北区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C、D级危房,不包含建成区外城市国有土地上C、D级危房,也不包含集体土地上的C、D级危房。2、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不是这两类形式的非成套住房不属本次调查范围。
问:本次危旧房摸底调查活动的时间安排?
答:本次行动自2023年8月开始,于2023年8月15日前现场察看确定疑似危险住房,于2023年9月5日前组织安全鉴定、现场察看确定非成套住房,9月10日前进行信息的录入和审核,9月15日前总结上报。
问:本次危旧房摸底调查活动主要做法和经验是什么?
答:1、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各镇(街道)充分发挥调查员前哨作用,对摸底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危房及时处置,经鉴定为C、D级危房的,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止使用,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安全围挡,妥善安置好居住人员。对各镇(街道)筛选剔除的建筑,也要求树牢底线思维,督促属地要求产权人(使用人)或物管单位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落实日常巡查,有隐患的及时采取应急管控措施。2、组织动员专业技术力量,强化督促指导。危旧房排查工作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专班加大了对摸底排查工作的组织、督促、检查和问责力度,真督实导、从严要求,有力地保障了摸排工作的开展。
问:本次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取得了哪些成果?
答:按照我区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的计划部署,对全区的城市危旧房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明确了城市危旧房调查数据和信息清单。我区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主要分为现场察看、检测鉴定、系统录入审核三个阶段。首先由各镇(街道)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城市建成区国有土地上变形损伤城镇住宅进行现场核查,参照《江苏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技术要点》确定疑似危险房屋。其次对确认为疑似危险房屋的,按要求录入系统,形成疑似危险房屋数据清单,并进行检测和认定,对不属于疑似危险房屋的,也进行了录入和标记。最后由区系统管理员对上报数据及图片信息进行了审核并提交上级部门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