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视界 > 部门动态 > 法院 > 内容
近日,孟河法庭审理了一件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程某网购了一台假冒叉车诉至法院要求退款,法院依法支持了程某的诉请。
2022年5月14日,程某在今日头条上看到杨某发布的广告,于是便添加杨某的微信号。杨某告诉程某公司不干了,有一台用了四个月的合力燃油3.5吨叉车,价格为32000元,运费自付。杨某向程某发了几张叉车的照片,程某看后觉得满意。
5月16日,程某在运满满平台下单,让杨某将叉车交付司机,后程某通过银行转账给杨某32000元。程某收到叉车后,发现实物与图片不符。经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鉴定,认定该叉车非该公司生产制造,为假冒该公司“合力”“HELI”商标的叉车产品。程某与杨某协商未果,程某报警。
承办法官认为,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法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程某、杨某之间的买卖关系成立。杨某提供的货物与约定不符,且经鉴定为假冒产品,故杨某应当返还货款并赔偿程某损失。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杨某返还程某叉车货款32000元并赔偿程某运输费1000元。
法官在此提醒消费者,网购应谨慎、切莫贪便宜。在购买大型专业设备时 ,首先,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谨慎选择不知名网站及个人推荐的产品。其次,付款前应确认产品的厂家、质量、售后及相关证件,应选择售后方便的正规厂家。最后,保管好合同、支付凭证等相关维权证据,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