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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下午,由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牵头的企业合规协同协作推进会在新北区院召开,市中院刑一庭庭长潘安民、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周剑,新北区院、新北公安分局、部分行政机关领导同志以及律师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周剑主任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新北区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民介绍了该院办理的一起运输危化品危险驾驶案适用异地企业合规推进情况,常州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周蕾娜律师介绍了律师参与异地合规工作情况。
市中院刑一庭庭长潘安民、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崔志浩、新北公安分局副局长王柯、新北区院副检察长蒋丹、常州市律师协会刑委会主任邢辉等与会代表,围绕企业合规推动司法理念改革、探索刑事诉讼全流程合规、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等主题进行座谈交流。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推动“治罪”与“治理”并重、促进企业依法守规经营的重要制度创新,对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将继续强化沟通协作,汇聚合力,协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