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道)农村工作局: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单位申报、镇农口部门审核、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审核和公示等程序,决定认定新北区奔牛镇笨笨家庭农场、常州市东南有机稻米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常州笙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为2022-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并就示范基地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各有关镇(街道)要组织示范基地按照示范基地建设要求编制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任务及绩效指标,方案经镇(街道)农口部门初审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查批复,批复后方可实施,确保年度建设任务的完成。
二、规范资金管理使用。资金主要用于基地标牌制作,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药、肥料等物资,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方面。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待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后拨付相关资金。
三、加强示范观摩培训。示范基地要围绕主导产业需求,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示范内容要与本区发布的主推技术一致,体现部省发布的重大技术内容,同时开展2次以上年度主推技术展示示范活动,5个以上新品种展示,接待或组织农户等开展观摩培训4次以上,并做好相关台账资料的收集。
附件: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格式.docx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