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各方面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部门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重要抓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局全年累计公开信息67条,其中:通知公告12条,财政预决算40条,政策法规12条,其他政务信息3条。另公布财政动态300条,专题宣传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2件信息公开申请。主要涉及近年来新北区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草案和财政决算的报告以及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等方面。申请人均为个人,我局在收到公开申请后均按期答复。另外,还收到了2条咨询信件,我局也及时的进行了有效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按规定按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策法规等政府信息。多次研究讨论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交流会,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跟踪,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督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常州高新区管委会网站接收信息公开申请4条,其中包含2条信件及2条依申请公开,并公开财政动态300条、通知公告12条,财政预决算7条,政策法规12条,其他政务信息3条等内容。通过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33条,并公开我局预决算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我局按时、准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进行数据统计及上报。对内及时沟通梳理公开内容,对外通过大众、媒体等媒介确保公开透明,监督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对比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1.工作意识方面。在政府动态信息公开工作上的公开意识稍显薄弱,主动意识不强,及时性有待提高。
2.公开规范方面。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规范性不高,更新速度慢,信息公开内容缺乏广度和深度,同时对信息公开内容的筛选存在不足。
3.公开形式方面。目前公开形式主要是通过网络公开的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并通过邮件和电子邮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形势较为单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落实上级要求,具体做好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转变观念,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处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
二是规范流程,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相关规定,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最新要求和流程,依法公开,规范流程。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公开信息内容的提炼和升华。
三是积极创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通过增加公开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定期做好财政系统涉及的政策解读,解答群众疑惑,加强宣传。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多举措推进预决算公开自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新北区财政局认真组织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以查促改、以改促升,推进预决算公开,打造“阳光财政”。分别于3月和10月,对2022年度预算公开情况和2021年度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深化财政各项信息公开
通过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政府预算绩效、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共进行32个单位的预决算公开和1项政府预决算公开,深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拨付到位。通过区政府平台公开财政业务开展的情况和流程要求,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制发文件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要求,于本年度牵头制定了政府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并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
(四)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区财政局根据区党政办相关要求,认真研究财政工作,积极落实解决方案,较好地完成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共承办人大建议9件(主办2件,协办7件)、政协提案3件(主办0件,协办3件)。主办件做到见面率、满意率100%,办理结果全是A类,协办件做到协办意见100%报送主办单位,没有延期办结事项。
(五)其他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