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一、 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我局按照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新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我局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重点领域公开等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主动公开信息551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在依法申请政府信息方面,我局接受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部申请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通过“专人全线跟踪、具体处室负责、分管领导审核”的办理机制,对职责范围内能公开信息进行答复,高效率办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由局综合计财处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认真收集、整理应主动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对拟公开的信息先审后发,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坚决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的发生。紧盯涉农补贴、乡村振兴领域,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文件解读、资金公示、民生热点等内容,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落实信息更新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切实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同时,充分利用“常高新农”微信公众号,积极推送政府信息,回应群众关切,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的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局综合计财处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能处室,组织协调各业务处室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综合计财处归口管理、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9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的轨道,但对标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如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提升,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对接机制还需进一步优化。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改进措施,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水利信息公开提档升级,助推农业农村水利事业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对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的培训,规范内部流程,从源头上减少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纠纷的发生。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定期组织专人对栏目信息进行逐项逐篇检查,保证栏目内容时效性。同时开展日常网站运维排查,及时更正文字表述错误,确保网站内容的有效性。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各业务部门之间的横向信息连接、业务部门与上级部门之间的纵向信息连接,协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