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工作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对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卫健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10条。其中,机构概况类2条,政策法规类2条,规划计划类2条,财政信息类1条,业务工作类35条,信息公开指南类1条,热点问题类12条,部门信息公告公示116条,部门信息类636条,年度工作报告3条,全方位多角度地反映了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程序,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保证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进行发布,同时紧扣群众关注的基层医疗、公共卫生、一老一幼、民生实事、科普知识等信息,充分利用“健康新北”微信公众号的平台功能,开设五个“医”专栏,及时发布信息、解疑释惑,积极回应公众对卫生健康的信息需求,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做到以责任促落实,以责任促成效,切实提升公开能力和公开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仍存在着一些短板。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方面还不够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和实用;三是信息数据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还不够强。2024年,我局将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扩宽公开范围,丰富公开方式,更加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热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共10件,其中主办9件,协办1件;收到政协提案共22件,其中主办19件,协办3件,均已按时办理完成,满意度达100%。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