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北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依法治区委员会年度年工作要点,积极实施“八五”普法规划,顺利开展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多项工作在条线名列前茅。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效能。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把重要文件、协议合同、涉法事务纳入法制审查范围,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全面提高内部合法性审查质效。对照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依法执法,强化监管效能。一是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开展春雷行动、太湖安全度夏、打击危废非法处置“三打”等专项执法行动,同时强化重案攻坚,成立区级生态环境执法重案组,实行“一案一组”。二是全速推动突出问题整改。聚焦民生痛点和重点信访,联合住建、城管、检察院扎实开展“两治一提升”整治工作,推动群众身边噪声、异味污染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化解。三是守牢环境安全底线。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关停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风险防控,扎实做好环境矛盾纠纷、“邻避”问题化解。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形势平稳向好,全区无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核与辐射安全零事故。
加强自身专业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审核作用。 2023年1-12月共下发决定书123件,罚款金额1419.5032万元,实施查封4件,移送拘留25件,移送司法4件,组织听证会2场,应对行政复议2件,截至目前无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况。通过点评会形式定期对全局执法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在案件数量全市排名靠前的情况下进一步提升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基本实现案件程序符合规范,取证充分,裁量尺度统一,执法决定基本合理。
进一步畅通行刑对接机制,加强和公安部门、检察院和法院的联系,积极主动上门对接工作,邀请司法部门共同研判疑难案件,定期跟进相关涉刑和行政拘留案件,形成了公检法环联动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新局面。
(二)加强普法宣传,培育法治文化。
针对局内部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提高学法用法能力。在全局形成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为重点,全体工作人员为基础的学习格局,充分利用局务会、专题会的时机,系统学习《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新出台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组织参加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教育培训直播,提高全局依法行政的意识,加强指导日常的行政执法和管理工作,推动全局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针对企业普法培训,我局打造了线上+线下联动的培训模式。坚持组织企业学习法律法规和最新环保管理要求,不断提高企业守法意识,线上开展“执法局长上讲台”等培训,定期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违法典型案例。线下通过集中授课、专题培训、实地观摩、发放法律手册、上门走访等形式,实现新北区企业精准全覆盖。
针对社会公众普法宣传,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如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制作以长江大保护为主题的动漫微视频展现新北区近年来为实现沿江生态环境本质改善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重要成果。开展“凝聚社会力量 共护美好家园”——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了生物多样性的基本知识和科学内涵,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进来,共同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活动暨生态研学活动,进一步引导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三)主动创新作为,推动改革工作
今年,我局报送的常州新北区三家企业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被评为江苏省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提名表扬案例。今年签订50份生态赔偿(修复)协议,案件涉案金额16万元(货币赔偿48件,生态修复2件)。
(四)联合推进环境信用修复
今年,我局持续贯彻落实《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依托省企业环保信用管理系统,实现我区企业环保信用实时动态评价,有序推进落实联动奖惩。6月29日,与区信用区联合召开全区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修复教育培训班,并现场为生态环境领域受行政处罚企业提供信用修复服务。我区共计7775家企事业单位纳入省企业环保信用管理系统,绿色等级(守信)、蓝色等级(一般守信)、黄色等级(一般失信)、红色等级(较重失信)和黑色等级(严重失信)企业数量分别为 4家、7764家、5家、0家和2家;按照《关于建立“信用中国”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修复结果共享机制的通知》要求,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协同修复405家。
二、第一责任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以法治力量为“舵”,护航“依法行政”
(一)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做推进依法行政的“风向标”。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做依法行政的“勤学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加强学习,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带领局党组成员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法律规定、讲话批示进行了深入学习。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依法行政的“执行者”。认真履行执法监管职责,开展春雷行动、太湖安全度夏、打击危废非法处置、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下发决定书123件,罚款金额1419.5万元。无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一案例入选常州市行政应诉典型案例。强化重案攻坚,依法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其中孟河镇七圩埭4号作坊非法处置危废案成功入选全省第七批“三打”领域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四)加强普法宣传,培育法治文化,做依法行政的“宣传者”。编印并发放《企业风险防范手册》《企业服务手册》《新北区十大典型案例》等小手册,以《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规章宣传等为契机,不断提升公众的环保法治思维。通过举办环保小课堂、组织实地研学活动,努力构建学法大环境。
三、本年度法治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今年我局开展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先进单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行政执法业务水平还不够,精准执法尚有差距。对照新发下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还存在很多不到位的地方,承办人员在现场办理案件时,还存在不能够查出、查清、查全,不能够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治意见和措施,证据采集链还不够充分,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水平亟待提升。我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启动较早,工作机制也基本形成,但面对当前不断提升的工作标准和要求,创新思维不够,办法和措施也不多,特别是对省厅交办的线索问题、移送公安的案件,还缺乏“紧盯不放”的工作态度。三是清洁生产工作水平和能力不够,过度依赖第三方,对实施情况、开展进度以及实施的细节等把握不够,对实施评估、验收的第三方的检查、督促手段和方法不够多。
四、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提高法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不断强化新出台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培训和学习、理解和适用,从行政处罚的实体、程序、证据收集保存和文书制作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规范性要求,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自主性和积极性,继续深化案卷点评制度,把点评重点从案卷的错处、扣分点逐步向优秀案卷、疑难案件办理等方向转变,不断增强案件主办人的责任意识和全局意识,有效提高案卷质量。根据下发的行政处罚流程,及时调整人员配备,做好过渡时期的案件审核与把关,确保不现出零分案卷。
二是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效率。认真对照省厅关于年度高质量考核中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关考核要求,制定出台新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深化环境刑事案件、行政处罚案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联动开展的工作机制,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提高案件结案率和修复率;结合生态环境部门推动新能源之都建设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把便民充电桩作为我区生态修复的一种模式继续推行,同步积极寻求生态环境损害替代修复模式的创新点,探索培育典型案例。
三是进一步强化司法联动机制。通过加强和公安部门、检察院和法院的联系,进一步畅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行刑机制,增强环保执法刚性与合力,快速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形成公检法环联动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