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新北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中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统筹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我局按照及时、公开、便民、利民原则,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3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认真按照省局、市局及区政府规定的依申请公开程序,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20件。主要申请公开行政处罚信息等。目前,已全部答复。其中,予以公开5件,部分公开5件,不予公开3件,不予公开的原因为属于行政执法案卷。无法提供4件,无法提供的原因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其他处理3件,其他处理的原因为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根据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
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我局进一步优化和丰富政务新媒体平台“新市管”“常州新北消协”微信公众号,2023年全年完成推送文章389篇,食品安全抽检公示12期。
(五)监督保障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由综合处负责,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对照《条例》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73
行政强制
301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1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应加以关注,及时、准确解答群众疑问;二是在《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专业领域的学习仍需加强,结合市场监管业务,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安排专人关注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情况,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解答;二是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地区、本部门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12件,其中主办10件,协办6件,目前已经全部办理答复,提案办理的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100%。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