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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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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智能分布式电动化总成控制系统生产项目
天合路以南、比亚迪南区以北,井冈山路以西、老孟河以东
常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在天合路以南、比亚迪南区以北,井冈山路以西、老孟河以东地块,利用在建厂房,实施新能源智能分布式电动化总成控制系统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40万套新能源智能分布式电动化总成控制系统的生产能力。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达标回用于冲厕,含氟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达标接管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焊接、喷粉废气经滤筒除尘处理后排放,电泳废气及危废库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固化废气经RTO处理后排放,烘烤废气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燃烧废气及硅烷化经排气筒排放,抛光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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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650905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