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关于申请简易程序注销的企业在公示期是否还需要联合年检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是一家外资企业,5月8日申请了简易程序注销,但还没有进行联合年检,在注销前我是否还需要进行年检申报? |
留言时间: | 2017-06-15 |
回复时间: | 2017-06-21 |
回复内容: | 您好,如果在6月30日前无法完成简易注销程序,建议企业先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年报操作,以免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目前可能没有联合年检的说法,针对外资企业的联合年报详细可咨询商务局。如果关于企业注销方面还有疑问,可拨打我局行政审批服务处85127851转外资窗口。 |
回复单位: |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市场监管局 |
答复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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