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专题首页 工作动态 高层声音 文件汇编 基层动态 活动简报 学习参考 反响互动  
 
 
  当前位置:首页 >> 2014专题 >> 新北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 基层动态 >> 内容
区检察院:围绕“四个先行”,扎实推进工作
发布日期:2014-03-18   来源:组织部   浏览数:   字号:〖
 

一是思想发动,学习教育先行。组织党员干警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精神,引导他们积极投身到教育实践活动中来。二是调查研究,排摸问题先行。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赴辖区内重点企业调研,召开青年干警座谈会和中层干部谋思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排摸问题。三是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先行。成立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综合协调、落实等工作。四是制定方案,谋划部署先行。研究制定区检察院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第一环节实施办法、重点工作和时间安排,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

 

 

 
 
 
 
 
常州市新北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519-85127261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1034号  网站标识码:3204110029  苏ICP备06004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