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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发布日期:2014-03-07   来源:人民日报   浏览数:   字号:〖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习近平指出,50年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枫桥经验,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浙江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紧紧扭住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11日在浙江杭州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把握新规律,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主持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郭声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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