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岸线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岸线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新北区长江岸线造林绿化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新北区长江岸线造林绿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增加长江两岸林草覆盖、提升林木质量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造林绿化,积极实施沿线村镇绿化美化,加快构筑连续完整、结构稳定的生态系统,让长江岸线绿起来、美起来。
2.基本原则。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长江沿岸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持量质并重、以质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推进长江沿岸造林绿化;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保障长江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开展造林绿化,不提倡大树造林。
3.主要目标。到2019年底全面实施完成 “一带、三网、多点”范围内主要绿化工作,除未拆除的厂区外,做到应绿尽绿。“一带”范围内企业地块的绿化造林结合企业腾空搬迁情况分两期实施,分别于2020、2021年底前实施完成。
二、实施范围
新北区境内全部长江及夹江岸线(含江中岛洲),包括东至春江镇与江阴交界的桃花港河、西至孟河镇与丹阳交界的长江及夹江岸线,以及录安洲周边岸线合计约28公里。主要实施内容“一带、三网、多点”,“一带”指沿江两岸生态景观防护林带,即江堤堤干和临水侧至江滩面、干堤背水侧堤脚外100米范围内造林绿化;“三网”指道路林网、水系林网、农田林网,即干堤背水侧堤脚外500米范围内道路绿化、水系绿化及农田林网建设;“多点”指沿江村镇、交通枢纽、厂矿企业及滨江绿地公园等节点,即干堤背水侧堤脚外500米范围内所有沿江村镇、交通枢纽、厂矿企业、码头等区域实施,见缝插绿、见空补绿、拆违还绿,做到应绿尽绿,村庄要达到省级绿化示范村标准。
三、实施标准
1.“一带”范围内,江堤脚线以外已有20-30m宽绿化带外侧统一种植20m宽水杉、落羽杉、池杉等,杉类外侧由岸线所在镇根据标准段设计方案组织实施,详见附件1《标准段方案设计》、附件2《绿化施工说明》。
2.江堤脚线100m范围内所有村庄外墙进行涂刷,500m范围内村庄整治标准,详见附件3《村庄整治要求说明》。
四、部门职责分工
1.区住建局:为长江岸线造林绿化工作的责任单位,牵头做好我区长江岸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长江岸线造林绿化设计方案》,督查造林绿化进度,组织造林绿化质量验收。负责区级道路林网、交通枢纽节点绿化实施。
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区级河道林网绿化。拟定干堤背水侧堤脚外500米范围内村庄省级绿化示范村改造提升的补贴办法。
3.自然资源分局:负责造林绿化范围的土地性质调整工作。
4.春江镇、孟河镇:负责组织辖区内“一带”范围内土地流转、造林绿化等实施;“三网”范围内镇级及以下道路绿化、水系绿化及农田林网建设;推进“多点”建设,推进企业内部补绿,负责拆违还绿、省级绿化示范村改造提升等。
长江岸线造林绿化推进安排,详见附件4《长江岸线造林绿化“一带”推进表》、附件5《长江岸线造林绿化“三网、多点及村庄整治”推进表》。
五、计划安排
2019年3月为项目启动阶段,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2019年4月至年底为项目实施阶段,全面完成项目第一期建设;2020年3月31日为验收阶段,由区长江岸线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整体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稳步推进
为高效推进长江岸线造林绿化工作,新北区成立长江岸线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区经发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分局、春江镇、孟河镇等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由周甸旬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按照造林绿化建设工作方案和设计方案稳步推进实施。
(二)明确资金渠道,保障资金落实
“一带”范围内绿化、区级道路林网、河道林网、交通枢纽节点绿化等资金由区财政全额保障。“一带”范围内造林绿化按每亩10000元标准进行包干,含三年管护资金;青苗补贴按每亩1600元包干(无特殊附着物);土地流转费每年每亩1200元由区财政承担。项目资金分三期支付完成,完工并验收后支付50%,2020年底支付25%,2021年底支付25%。住建局委托审计单位进行跟踪审计。
干堤背水侧堤脚外500米范围内省级绿化示范村建设、村庄整治资金由属地镇自筹,区政府按政策进行专项补助。
镇级及以下道路、水系绿化以及农田林网由镇财政出资建设。
企业、码头内部补绿资金由企业自筹。
(三)加强质量管理,确保绿化质量
各实施主体在种植、抚育、验收等环节明确工作要求,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并建立长效保护管理机制,明确管护责任主体,确保造林绿化成果的巩固。
附件:1.标准段方案设计图
2.绿化施工说明
3.村庄整治要求说明
4.长江岸线造林绿化“一带”推进表
5.长江岸线造林绿化“三网、多点及村庄整治”推进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