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公开 > 信息公开专栏 > 政策解读 > 内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罗溪镇加速产业升级、强化创新驱动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区会议精神,特别是市、区创新发展大会各项部署要求,紧扣各项重点工作,加速产业升级、强化创新驱动、提升生态环境、巩固自身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现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问:《意见》适用的对象有哪些?
答:只要是注册地在罗溪镇范围内的,税收户管在罗溪镇且当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保及食品责任事故、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或被税务部门查处存在偷漏税行为的企业,均能享受。
问:《意见》设置了哪些主要奖励?
答:“企业贡献奖”:1、对2021年度税费实际入库数总额超500万元的工业、贸易、服务业等企业按具体奖励标准规定进行奖励;2、对新注册的服务业、贸易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商业零售及餐饮住宿企业),年实际入库税收首次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按奖励标准规定进行奖励。“亩均税收贡献奖”: 1、对2021年度税费总额达500万元以上且亩均税收达到20万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按具体奖励标准规定进行奖励;2、对租赁的规上工业企业在2020年度税费总额达200万元以上、根据租赁面积折合成亩均税收达到2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具体奖励标准规定进行奖励。“企业规模奖”:对2021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达到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按奖励标准规定进行奖励。
问:除了以上与企业销售收入有关的奖励外,还有哪些情况可以得到奖励?
答:《意见》还设置了“企业技改奖”和“争先创优奖”,对2020年度技改投入(仅指设备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进行奖励(凭设备发票、审计报告),按具体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对2020年度企业成功上市的;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江苏著名商标以及境外马德里商标注册的;企业被省、市或区认定为智能工厂(车间)、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或工程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孵化器、加速器的;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被认定为“(潜在)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产品;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产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新认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研发管理体系贯标企业;首次被认定为“江苏省质量奖”“江苏省质量管理优秀奖”、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获得“保密资格单位证书”的企业;对获得星级上云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认定的企业;负责起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且排名前三位的企业;对当年所引进的国家“领军人才”、省“双创计划” 、市“龙城英才计划”人才的企业(以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准)以及引才机构都设置了相应奖励。
问:还有哪些其他奖励设置?
答:房地产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奖励实行一事一议;对有特别贡献和获得特别荣誉的企业和个人另行奖励;企业实施其他科技创新战略,取得重大成果或作出突出贡献,经区、镇两级认定,其奖励方案另行讨论决定。
问:该政策规定的奖励如何进行考核?
答:《意见》规定企业须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环保责任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各项奖励由镇经济和科技发展局会同财政分局进行审核(以原始依据为证),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奖励,企业获奖以最高奖金奖励,原则上不重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