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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常开工委〔2020〕75号)、《〈关于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系列实施细则》(常开科〔2021〕14号),现就申报2021年度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标准项目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新北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纳税市场主体、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
1.主导或参与完成2021年度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项目制定、修订的单位。
2. 2021年新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的秘书处工作的单位。
3.2021年新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工作组(WG)的秘书处工作的单位。
4.2021年通过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验收的单位。
二、申报材料
1.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标准项目奖励申请表(附件1)。
2.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2)。
3.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
件)。
4.列入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标准奖励项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具体为:
(1)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项目需提供法定主管部门批准标准发布的公告、经批准发布的标准文本原件;
(2)团体标准项目需提供法定主管部门批准标准发布的公告、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证明及经批准发布的标准文本原件;
(3)其他标准项目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所有复印件应加盖组织公章,确认与原件一致;上述材料需提供PDF电子文档及一式两份的书面材料(应具备封面并装订成册)。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2021年度已完成标准研制的项目,符合申报条件,但尚未能取得标准正式印刷文本原件的,也应提交申报材料,经确认后作为下一年度申报的依据。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处(标准计量处)
联系人:吴祖庄
联系电话:0519-85129216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518号高新广场1号楼B501室。
附件:1.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标准项目奖励申请表.docx
2.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doc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