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和富民强区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服务大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构建人才特区战略,加快人才资源整体性开发
1、加快政策创新,进一步优化人才特区政策环境。在充分整合国家和省、市现有人才政策资源的基础上,我们在市人事局和区委组织部的指导协调下,会同区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了构建人才特区的相关政策,拟制了《关于加快构建人才特区的实施意见》、《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讨论稿,重点将政策向区内亟需的高层次管理人才、支柱产业的开发型和实用型科技人才倾斜,为配置高素质、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保证。
2、加快载体建设,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热情。重点加强了区创业中心、留学生创业园、博士后工作站等载体建设,为高层次人才施展才华搭建舞台。6月份,“常州高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为我区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促进产学研相结合,进一步增强我区科技创新能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加强制度管理,初步建立人才工作新格局。配合区委组织部把人才工作纳入了各镇、街道以及区级机关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把人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政“一把手”政绩主要内容,与领导干部的奖惩挂钩,从而形成了全区人才工作的新格局。
(二)完善公务员制度,深化机构改革
1、完成了区级机关公务员过渡工作。组织区级机关各部门对职能进行分解,合理设置职位,并拟定职位说明书。通过调阅档案、查找资料等大量细致的工作,了解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的情况。会同组织部门共同完成了区级机关工作人员向公务员过渡的工作。
2、规范了全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拟定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暂行办法》,大大推进了我区事业单位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3、指导合并镇进行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通过调查摸底,发现春江、孟河这两个合并镇在管理模式和机构设置上存在较大差异。为此,我们通过协商,制定出台了《春江、孟河两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的实施意见》,对两个合并镇机关的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的综合设置提出了指导意见,并核定了两镇的行政编制和事业单位总编制。
(三)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完成劳动工作任务
1、加大力度,积极为区属企业单位吸引各类人才。一是组织了“常州市200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洽谈会”。组织了区属75家企业参加此会,提供机械电子、计算机、化工、管理、营销等主要专业岗位1500多个;二是组织举办了“常州市200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洽谈会暨新北区人力资源交流大会”。为各类人才提供5820个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职位;三是组织做好了今年首场专业招聘会。根据企业专业人才需求岗位的要求,举办了2004年高新区IT、电子和医药化工专场招聘会,有常州华源雷迪斯、华生制药等区属重点化工电子行业的23家用人单位参会,提供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400多个,吸引了1500多名求职者。
2、全面推进,完成再就业援助工作任务。为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4050”和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援助目标任务,我们采取积极措施,通过搞好调查,确定援助对象,抓好各项优惠政策的宣传、兑现,组织培训,提高劳动者和失地农民的就业能力等方法,全面推动这项工作的落实。
3、依法受理,做好劳动争议和工伤认定工作。全年共接待要求劳动争议仲裁人员686人次,其中提交正式书面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07起,通过审查确定正式立案审理的151起,案外调解结案的有535起,结案率达98%。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审理裁决,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规范了企业的用工制度,对劳动政策法规也作了较好的宣传。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后,我们一方面认真学习条例规定,一方面积极受理工伤案件,做好工伤调查工作,全年全区共发生工伤事故350多起,其中调解处理工伤事故150余起,接受申报工伤认定200余起。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全年共办理劳动合同鉴证135672份,办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手续3016人次,纠正不规范及违法合同54268份,劳动合同鉴证合格率达100%。
4、依法行政,加强劳动监察的监督和执法力度。一是宣传贯彻好《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共举办了6期劳动保障年检法律法规培训班,宣传上述两个《条例》,共有500多家企业近600名单位负责人和劳资干部参加了培训;二是开展了五次专项执法检查。根据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职业中介机构专项执法检查、贯彻实施《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专项执法检查、社会保险专项检查、“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专项执法大检查。三是全面完成了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劳动保障年检单位3500家,涉及劳动者10万多人,劳动监察检查单位500多家。四是畅通了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了投诉受理窗口,全年共接待投诉举报和政策咨询1000余起,正式受理400余起。案件受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四)扩面征缴有新进展,社会保障工作成效明显
1、企业养老保险取得巨大进展。企业养老保险各项主要指标均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市、区全年目标。养老保险扩面新增42520人,净增34372人,分别完成市定全年目标的128.8%和223.9%,完成区定全年目标的122.2%,提前3个月率先完成扩面目标;征缴养老保险基金16954万元,征缴率99.63%,同比增收7054万元;清理企业历年欠费37万元,分别完成市定全年目标的116.9%和100%;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2870人,完成市定目标的107.3%。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进一步规范。加强了基金结算、统计工作,对全区机关事业参保单位和人员进一步进行了清理整顿,完成了全年养老保险基金结算和社会保险统计表的编制及上报工作;进一步改善了基础工作,加强了对全区各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础工作的指导,清理整顿了原有的基础台账和参保信息,健全了离休干部资料档案和个人信息库,完成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审核、核卡等基础工作。
3、工资福利工作取得成效。完成了全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核对工作和全区大集体人员调资工作;继续推进企业自定工资改革,完成广景房地产等4家企业自定工资审批和薛家镇100多名编外人员的工龄核对;参与编制《常州市企业管理技术岗位名录》和《常州市从事提前退休特殊工种职业名册》,并按要求及时审报。
(五)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农村保险工作稳步开展
1、摸清底数,开展专项清查治理。我们在去年农保专项清查取得较大成效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深入开展这项工作,共摸清参保人数3万余人,并将个人资料全部输入电脑,形成电子业务库,为全区农保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夯实了基础。
2、采取措施,清理违规占用基金。由于历史原因,原十二个乡镇不同程度存在违规占用农保基金现象,且数额不小,回收难度较大。为此,我们在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区财政局的配合下,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清理回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借款本金的通知》的文件,加大农保违规基金的清欠力度,截止12月底已回收违规基金32万元。
3、认真准备,做好维护失地农民利益工作。失地农民保险工作是我们今年新增的工作职能,为了维护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我们根据常新政[2004]112号《常州市新北区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养暂行办法》文件和常政发[2004]68号《常州市征地补偿和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文件,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做好失地农民保养段业务操作培训和17138名失地老年农民发放审核工作,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六)以民为本,社会福利救助工作扎实有效
1、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制度。重点抓了低保审批程序的规范和提标、低保资金的管理与规范化发放、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低保对象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的落实、全区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等五项工作。今年全区共保障城乡居民3282户7857人,发放保障金594.63万元;二是扎实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共走访慰问贫困家庭731户,送慰问金33.3万元。区、镇(街道)两级财政共支出救济金57万元,专款用于春荒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救济。投入资金677.2万元,抓了799户农村草危房改造工作;三是开创了五保供养工作的新局面。年初,由区政府筹资新建的社会福利中心正式投入运行。完成了孟河、新桥“星光计划”项目建设工作,并通过了市局的验收。
2、双拥和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落实。每逢重大节日,区双拥办都能主动走访或召开座谈会,听取部队官兵对地方的需求。3月份,根据部队信息建设的要求,区政府向常州军分区赠送了价值4万余元的电脑。5月份,92138部队6名飞行员在执行任务中不幸牺牲,为帮助部队做好善后工作,区政府向部队送去了15万元的慰问金。全区各镇、街道根据区统一部署,也都能积极组织开展走访慰问部队活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有效地增进了军地双方的友谊。罗溪镇今年还被省政府、省军区评为拥军优属先进单位;今年区、镇(街道)两级共计补贴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120余万元,发放优待金220万元。完成了187名2003年冬季入伍士兵《优待安置证》的发放工作。通过推行“就业安置、推荐安置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多渠道安置办法,妥善安置了去年底接收的205名退役士兵。今年全区共发放城乡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补偿金330余万元。
3、社区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康发展。为配合市争创“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工作,我区提出了创建“省级社区建设示范区”工作目标,为此,我们一是出台了相关文件。出台了《社区建设五年规划》、《加强全区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社区建设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以及各条各线扶持社区建设的相关文件;二是规范了全区社区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管理。通过试点、推广,使全区社区档案资料规范化管理上了一个台阶;三是积极做好村民自治各项工作。制定出台了《2004年新北区村民自治工作要点》,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圆满完成了全区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4、社会行政管理和社会福利工作有序开展。按照积极扶持和发展行业协会与农村专业经济组织的精神,全区共批准成立登记社会团体9个,民办非企业3个,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2个。实施了全区地名标志设置的清理整顿,建立了全区地名工作网络,全面规范了我区地名及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完成了对全区殡葬设施基本情况的调研,向区政府和省市民政部门提出了通过搬迁“天府陵园”,在区内重新规划新建一个陵园、一座烈士纪念碑和改扩建3个骨灰堂的方案。加大对福利企业的调控与管理,全年新批福利企业5家、变更26家,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4.22亿元,利税3.14亿元。认真贯彻新《婚姻登记条例》,扎实做好全区婚姻登记工作,全年区计登记结婚3658对,离婚363对。
5、残联工作逐步加强。一是残疾人劳动就业稳步推进。全年全区共安置残疾人272人;二是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成效明显。今年全区纳入低保的残疾人家庭增至569户。在区妇联等部门联合发起的“真情1+1,爱心扶春苗”活动中,有26户残疾人家庭的在校子女受到了资助。助残金的发放标准由40元/人月提高到80元/人月,全年共为117名残疾人发放了助残金,发放金额101280元;三是残疾人康复工作逐步推进。在全区开展了贫困白内障患者和假肢装配需求者的调查及筛选工作,并协助市残联分别对两类对象实施了手术和假肢的取样、试样、安装及训练工作。在三井、河海街道建立了两个社区康复示范点。
6、老龄工作得到较好落实。一是老龄协会工作开展扎实。目前,全区各村委、社区基本都有老年人协会,除因拆迁造成协会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以外,大多能长年坚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二是切实做到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全年共办理《老年人优待证》1911本,调整并发放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按照每位百岁老人每月100元标准对全区13位百岁老人实行了长寿补贴金一次发放,及时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长寿老人身边;三是组织各种活动。开展了第十七个敬老日活动,举办了老年健身、门球比赛、外出旅游、垂钓等适合老年人参加的活动。开展了“孝亲敬老”评选活动,弘扬尊老敬老的美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七)加强管理,行政效能建设水平得到提高
我们结合深化创建“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活动,着重抓了内部管理和内部建设,提高了行政效能建设水平。一是加强学习和教育,综合素质得到提高。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的学习,提高了干部党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注重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确保了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二是严格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成立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了首问负责制、办事时限制、责任追究制、局长接待日等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三是着力优化服务,注重“窗口”管理。着重推出劳动处、区人力资源中心、区社保处等职能部门作为行政效建设的窗口单位,把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作为行政效能建设的重头戏来抓实抓好,为群众提供了优质服务。
今年以来,我们在围绕新北区经济建设中心和推进“两个率先”中虽然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第一,创新意识、超前意识还不强。对新形势下快速增长的新情况、新问题超前研究不够,解决新问题、新矛盾的办法还不多;第二,主动服务、贴近服务意识还不够。对下指导和对基层等单位个人的服务存在着等待上门现象,主动服务还有欠缺;第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还不足。由于人员交流、调动,政策变化等原因,有的同志对业务及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工作方法不熟,影响了工作效率。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我们的工作标准,今后我们一定要重视这些问题,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克服困难,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