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全委会精神,积极推进“千名海外人才集聚工程”的进程,加快引进海外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做好对各类人才的政策兑现和服务工作,决定对全区引进海外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普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区所属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各专业园区、留学生创业园为本次普查统计工作的重点。
二、调查对象
(一)引进海外人才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在国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的留学人员;
2、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作或学习1年以上的访问学者、进修人员;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在国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经历的人员;
4、外国专家和外籍人才。
(二)高层次人才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或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国内外某一学科、领域内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3、拥有国内外领先的专利、发明或专业技术,自带项目和资金来本区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技术人员;
4、区内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重点工程等领域所急需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5、获得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博士生导师;
6、其他具有特殊才能的高科技、高技能人才和创业型人才。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工作,确保本次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调查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
2、凡引进海外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各类用人单位均须认真填写《常州市新北区引进海外人才统计表》和《常州市新北区高层次人才统计表》(见附件),请于2007年8月26日前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
四、联系部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
联 系 人:张 静 张建平
联系电话:5127263 5127787
电话传真:5127783
附件:
1、《常州市新北区引进海外人才统计表》
2、《常州市新北区高层次人才统计表》
二ОО七年八月九日
主题词:海外人才 高层次人才 普查 通知
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7年8月9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