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俊华等同志职务聘任、解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办局(分局)、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聘任陈俊华同志为小河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解聘卞优文同志新桥中学校长职务;
解聘言静平同志小河中学校长职务。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