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袁学军等同志职务聘任、解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办局(分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聘任制度的办法(试行)》(常开工委[2005]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
聘任袁学军同志为区侨务办公室主任、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聘任徐蓉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聘任黄志敏同志为区农林局副局长;
聘任高炎同志为区园区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
聘任袁小锋同志为区招商一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聘任杨燕燕同志为区招商四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上述人员的职务聘任期自2006年4月2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
解聘杨冰同志区侨务办公室主任、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解聘王烨峰同志区招商一局局长职务;
解聘李少华同志区外经局(招商局)副局长、招商四局局长职务;
解聘陶亚仁同志区农林局副局长职务;
解聘李强奋同志区园区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