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琴贞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办局(分局)、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
房琴贞同志挂职担任河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期自2005年8月至2006年12月止,挂职期满自行免职,不另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