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郜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办局(分局)、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聘任郜军同志为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兼);
徐萍同志不再兼任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