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谭伟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筹备组)、街道办事处,各办局(分局)、直属单位:
经提请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
谭伟良同志任常州市新北区司法局局长;
杨冰同志任常州市新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免去徐俊同志常州市新北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凌建大同志常州市新北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董宪同志常州市新北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
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