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河海街办,区各办局(分局)、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周志刚同志任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民政局局长;
免去王伟栋同志常州市新北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