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4年新北区消防规划
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筹备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2004年新北区消防规划实施计划》下发给你们,望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实施,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
二○○四年六月五日
2004年新北区消防规划实施计划
一、消防站建设
(一)完成江边化工厂区特勤消防站的立项、选址、征地及建设工作。
(二)新北区消防大队与区民政局、交通局、市地震局等部门依托泰山路消防中队组建地震应急救援队。
二、消防装备
(一)添置抢险救援车1辆,重型消防车1辆(功率240马力以上,载重16吨,射程60米以上),康明斯消防车2辆(载重5吨),确保到期和超期服役的消防车更新率达到90%。
(二)按照标准普通消防中队执勤一线官兵全部配齐新战斗服、新型头盔、强制送风呼吸器、通讯引导绳等个人防护装备,前方灭火消防队员和指挥班长配备碳纤维瓶空气呼吸器。
三、消防水源
(一)城北新建道路均设置市政消火栓。
(二)根据农村消防工作要求,在农村乡镇有计划地增设消火栓,并建设一批消防取水码头。
(三)配合兰翔、河海新村等老居民新村综合整治工作,按规范添置50只消水栓。
四、消防通信
(一)依托规划部门,进一步更新矢量化电子地图的范围,实现指挥中心准确的火场定位。
(二)落实消防指挥中心与供水、供电、煤气、急救等部门的专用电话。
(三)做好消防车卫星定位系统(GPS)建设,实现火场图像无线实时传输。
(四)建设消防支队至各大队、中队的图像监控系统,实现支队指挥中心对大队、中队的图像监控。
(五)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及电子文档建设工作。
五、消防规划
(一)完成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消防规划与总体规划编制同步报批。
(二)针对沿江开发实际情况,完成沿江开发消防规划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