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乡住户调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政府筹备组,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关于开展城乡住户调查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为加强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监测,满足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政策的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区统计局关于《新北区城乡居民住户调查实施方案》[常新统(2003)8号]的报告。决定从2003年12月份开始在全区各镇、街道实施城乡居民住户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户调查资料可为各级党政领导研究经济问题,制定经济政策,指导经济工作,编制国民经济计划提供依据。城乡居民收入是监测全面建设小康进程的一个重要指标,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城乡住户调查工作,把它列入政府工作来考虑。
二、各镇、街道要配备一名统计人员,具体负责调查工作,配备一台计算机专用于调查数据处理。
三、各镇、街道必须保证调查工作正常开展的经费支出。调查户记帐补贴、辅助调查员误工补贴及业务培训费由区财政承担。镇、街道须承担日常工作费用、数据录入、汇总审核等费用。
附:各镇、街道城乡住户调查点村(社区)级名单
附:
各镇、街道城乡住户调查点村(社区)级名单
春江镇:
前圩村、顾村村、陈墅村、东宝村、安西村、金家村、
安家村、新华村、魏村村、迎龙村
孟河镇:
郑良村、万绥村、石巷村、城北村、孟城村、石桥村、
董家村、滕村村、南荫村、庙边村
新桥镇:
郭塘村、马安村、叶家村、戴墅村、查墅村
薛家镇:
中巷村、薛家村、漕河村、新民村、任葛村
罗溪镇:
健康村、温寺村、溪南村、溪东村、龙珠山村
西夏墅镇:
梅林村、牛郎村、浦前村、西夏墅村、水塔口村
河海街道:
河海社区、天安社区、燕兴社区、富都社区、兰翔社区
三井街道:
三井村、洪福村、长沟村、高田村、前桥村
龙虎塘街道:
小塘村、安基村、潘墅村、东社村、陆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