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全市重点人群乙型肝炎疫苗接种
活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河海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降低乙型肝炎的发病率,经研究,现将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市重点人群乙型肝炎疫苗接种活动方案的通知》(常政办[2003]4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