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区政府办公室非典型肺炎
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管理中心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督促区管理中心各部门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积极开展本部门防治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金梁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处长
副组长:沈祖太 区文档中心主任、区办公室秘书处处长
陈东风 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副处长
黄伟楠 嘉丰物业公司总经理
欧晓春 区办公室接待处处长
组 员:何晓峰 区机关事务管理处行政科科长
曾北海 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安全保卫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东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管理中心316室,电话:5127052 5127012。
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