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指标测算工作的通知
区各有关部门:
今年是我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根据省委十届五次全体会议确定的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指标体系(见附件一),决定对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调查分工(见附件二),在研究掌握相关指标含义和计算方法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相关指标2005年实现值的测算工作。对一些平时不作常规统计的指标,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始前期调研,进行相关测算;对2005年末尚未达到标准值的部分指标,有关部门要客观分析该指标2005年实现值与标准值之间差距、原因和提升措施,并在2006年继续保持跟踪测算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完成调研的基础上,填写好附件三于2006年1月10日前报区经济发展局2404办公室(联系人:徐俊,电话:5127756,传真:5127590)。
附件:1、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指标解释和计算方法
2、新北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指标调查分工表
3、新北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指标测算统计表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指标解释和计算方法
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中间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 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分配之和; 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对于地区,GDP中文名称为“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一定时期内按常住人口平均计算的地区生产总值。计算公式为: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地区生产总值/年平均常住人口
2、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指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实现的增加值之和在全部地区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
我国的三次产业划分是:
第一产业:农业(包括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服务业(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
计算公式为:
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第二产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地区生产总值(GDP)*100%
3、城市化水平:指一个地区城镇人口占该地区总人口的比重。计算公式为:
城市化水平=年末城镇人口/年末总人口*100%
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户按人平均计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它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调查户的记帐补贴后的收入。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社会保障支出-记帐补贴
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指农村居民按人平均计算的总收入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和上交承包集体任务金额以后,归农民所有的收入。计算公式为:
纯收入=家庭总收入-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上交承包集体任务
6、城镇住房建筑面积:指城镇居民家庭现有住房的总建筑面积。现住房计算总建筑面积时以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为准,无建筑面积的可按使用面积乘以1.33计算得出。
7、农村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指农村居民按人平均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砖木结构住房的室内面积。房屋面积从内墙线算起,不包括房屋结构(如墙、柱)占用的面积,多层建筑按各层面积总和计算。钢筋混凝土结构是指房屋的梁、柱、承重墙等主要部分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砖木结构是指梁、柱、承重墙等主要部分是用砖、石和木料建造的。
8、百户家庭电话拥有量:指每百户家庭平均拥有固定电话(电信、网通、铁通等)、移动市话(小灵通、万信通等)和移动电话(移动、联通等)。以单独使用的号码计算数量,一个号码统计为1户,不包括房间内部联接的分机(子机)。计算公式为:
百户家庭电话拥有量=城镇百户家庭电话拥有量*城市化水平+农村百户家庭电话拥有量*(1-城市化水平)
9、百户家庭电脑拥有量:指每百户家庭平均拥有的由显示器、中央处理器、键盘输入设备、存贮器等主要部件组成的家用电子计算机,包括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不包括学习机、掌上电脑。计算公式为:
百户家庭电脑拥有量=城镇百户家庭电脑拥有量*城市化水平+农村百户家庭电脑拥有量*(1-城市化水平)
10、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指居民用于文化、教育、娱乐方面的服务性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
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是指调查户用于教育和文化娱乐方面的支出,包括商品和非商品支出的总和。家庭消费支出:指调查户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全部支出,包括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讯、娱乐教育文化服务、居住、杂项商品和服务等八大类。计算公式为:
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城镇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城市化水平+农村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1-城市化水平)
11、恩格尔系数:指居民用于食品消费的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食品支出是指居民用于主食、副食、其他食品以及在外饮食的支出总和。计算公式为:
恩格尔系数=(城镇食品支出/消费性支出*100%)*城市化水平+(农村食品支出/生活消费支出*100%)*(1-城市化水平)。
12、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指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统计范围是各级各部门(县及县以上)所属国有独立核算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技情报与文献机构;全日制普通高校、国防科技工业系统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及科技情报与文献机构、大中型工业企业、综合技术服务机构。小型工业企业、建筑企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企业、农业及地质水利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软件开发等企事业单位可用2000年清查数据替代。
13、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期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占期末城镇从业人员总数与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之和的比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指非农业人口,在劳动年龄(16周岁至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但不包括:(1)正在就读的学生和等待就学的人员;(2)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虽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已经办理了退休(含离休)、退职手续的人员;(3)其他不符合失业定义的人员。期末城镇从业人员总数:指辖区内城镇劳动年龄人口中处于就业状态的人员总数。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不包括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和使用的农村劳动力。计算公式为: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年末城镇从业人员总数+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00%
14、城镇劳动保障三大保险各自覆盖面: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城镇失业保险覆盖面,指三大保险各自参保人数占应参保总人数的比重。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企业驻江苏机构)、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聘用的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企业驻江苏机构)、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城镇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企业驻江苏机构)、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国家机关及其聘用的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1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指高中阶段在校生人数占15-17岁学龄人口的比重。教育部门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技工学校在校生。
16、森林覆盖率:指有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面积及四旁树占地面积之和占土地面积的比重,以百分数表示。
森林覆盖率=(有林地面积+灌木林地面积+四旁树占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17、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包括县乡村卫生服务网络健全率、卫生服务人员资格合格率、社区卫生普及率三项指标。按各占1/3的权重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县乡村卫生服务网络健全率*(1/3)+卫生服务人员资格合格率*(1/3)+社区卫生普及率*(1/3)
县乡村卫生服务网络健全率:指医疗卫生机构数占应建设总数的百分比。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区域内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综合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所)、县传染病分院或病区、县急救医疗站以及县卫生监督所;建制乡(镇)政府举办、其人员、业务、经费等划归县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的卫生院;行政村设卫生室。
卫生服务人员资格合格率:指区域内县(市、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取得规定执业证书依法执业的人数占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百分比。规定执业证书指:县(市、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护理、助产岗位上的人员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其它卫生技术岗位上的人员要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乡村医生要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两项指标按各占1/2加权计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是指省辖市城区街道已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占行政街道数的百分比;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是指县(市)建制乡(镇)及行政村已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数占建制乡(镇)及行政村总数的百分比。
1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互助共济制度。
19、城镇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指根据苏民基(1999)14号文件要求,达到四民主(即民主选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自治(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要求的居委会所占的比重。
农村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指根据苏民基(2002)2号文件要求,达到四民主(即民主选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自治(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村民委会所占的比重。
20、城市绿化覆盖率:指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重。绿化覆盖面积指统计区域内的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的绿化种植覆盖面积、屋顶绿化覆盖面积以及零散树木的覆盖面积。计算公式为:
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建成区面积×100%。
21、城镇人均拥有道路面积:指按城镇人口计算平均每人拥有的道路面积。道路面积:指城市(县城)路面面积和与道路相通的广场、桥梁、隧道、人行道面积。人行道面积按道路两侧面积相加计算,包括步行街和广场,不含人车混行的道路。
22、农村行政村通达灰黑公路(或航道)比重:指农村通达灰黑公路(或航道)的行政村个数占行政村总数的比重;农村村通公路:指由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农村灰黑公路:指路基4.5米、路面3.5米宽以上的公路(包含等级公路和等外公路)。
23、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包括全年环境空气良好天数达标率、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和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详细指标解释参照省环境保护厅有关文件要求。
江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指标体系
指 标 名 称
单位
权重
标准值
一、经济发展(4项)
1.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元
10
≥24000
2.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4
≥92
3.城市化水平
6
55
4.城镇登记失业率
<5
二、生活水平(6项)
5.居民收入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
≥16000
(2)农民人均纯收入
8
≥8000
6.居民住房
(1)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3
30
(2)农村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
40
7.居民出行
(1)农村行政村通灰黑公路(或航道)比重
2
100
(2)城镇人均拥有道路面积
12
8.居民信息化普及程度
(1)百户家庭电话拥有量
部
1
200
(2)百户家庭电脑拥有量
台
9.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
18
10.恩格尔系数
<40
三、社会发展(6项)
11.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1.5
12.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0
13.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
14.社会保障
(1)城镇劳动保障三大保险各自覆盖率
≥95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
5
≥85
15.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
90
16.城乡村(居)民依法自治
(1)城镇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
(2)农村村委依法自制达标率
95
四、生态环境(2项)
17.绿化水平
(1)城市绿化覆盖率
(2)森林覆盖率
20
18.环境质量综合指数
分
80
附件2:
新北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指标调查分工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分工部门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经发局
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城市化水平
城镇登记失业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农民人均纯收入
农林局、经发局
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城市管理与建设局
农村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
农村行政村通灰黑公路(或航道)比重
9
城镇人均拥有道路面积
百户家庭电话拥有量
11
百户家庭电脑拥有量
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
13
恩格尔系数
14
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科技局
15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社会事业局
16
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
17
城镇劳动保障三大保险各自覆盖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
19
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
政法委
城镇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
21
农村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
22
城市绿化覆盖率
23
森林覆盖率
农林局
24
环境质量综合指数
环保局
附件3:
新北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指标测算表
填报部门(盖章):
2005年实现
计量单位
目标值
实现值
实现程度%
数据来源和测算依据
未实现指标分析差距、原因并提出对策措施(可另附)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