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分局),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高架桥新北区段两侧环境第一阶段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常州市高架桥新北区段两侧环境第一阶段
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道路交通建设管理层次,拓展高架道路两侧敞开空间,打造整洁优美的高架道路周边环境,实现城市长效管理优化,根据市、区两级政府对高架桥两侧环境整治要求,经现地查勘,综合分析,制定常州市高架桥新北区段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美化高架桥道路两侧环境为指导,以拆迁整治、绿化美化、立面出新、招牌改造、环境治理为重点,紧紧围绕高架道路环境综合整治,遵循统一规划、提高层次、优化环境、展现特色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整治标准、整治任务、工作责任、时间进度,确保整治工程高标准、严要求、出精品、上水平,营造连续、整体、和谐、鲜明的高架道路周边景观,确保高架道路8月底正式通车。
二、实施范围
高架桥新北区范围内龙城大道段、龙江路段两侧,计7.5公里,具体为:
1.高架桥龙城大道薛家路段东西两侧,共4公里;
2.高架桥飞龙路三井街道路段南北两侧,共3.5公里。分别为华山、巢湖、飞龙三个社区。
三、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
区城建局:
1.起草环境综合整治宣传通知书,完成时限:6月20日前;
2.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完成时限:6月20日前;
3.环境整治规划设计,完成时限:6月27日前;
4.整治资金筹措,完成时限:7月10日前;
5.对建筑立面粉刷和店招改造项目进行招投标,完成时限:7月10日前;
6.协助三井街道、薛家镇进行环境综合整治。
三井街道办事处:
1.负责发放环境综合整治宣传通知书,完成时限:6月22日前;
2.对辖区内自然村乱搭建、菜地、废品收购加工点、非法货运集散点进行清理、取缔,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3.对辖区内自然村居民房前屋后裸露地块进行硬化、绿化处理,完成时限:7月10日前;
4.对自然村内河塘进行整治,完成时限:7月10日前;
5.推荐建筑立面粉刷投标单位,完成时限:7月10日前。
薛家镇政府:
1.发放环境综合整治宣传通知书,完成时限:6月22日前;
2.对辖区内企业、自然村乱搭建、菜地、棚户进行清理: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3.对辖区内居民房前屋后裸露地块进行硬化、绿化处理,完成时限:7月10日前;
5.确定东风大渠移建施工单位,完成时限:7月10日前。
四、整治要求:
1.拆迁整治。对已确定拆迁区域的民房、临时搭建、违章搭建、待搬迁的料场、混凝土搅拌工地等,责任单位要尽快与之签订拆迁协议,组织相关人员,加快拆迁步伐,确保8月底拆迁工程基本结束。
2.环境综合整治。相关街道和社区要对本辖区范围内自然村、居民区的房前屋后进行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是对废品收购站、乱堆放、乱搭建、乱涂写及饲养家畜、种菜等情况进行清理,对黄土裸露的地面进行硬化、绿化。
3.立面出新。对建筑质量、形象一般的建筑予以外立面装饰、清洗、粉刷、整修。并根据各自功能,突出“整洁有序,和谐美观”的主题,遵循“因循主题、相对统一、自身协调”的原则来选择建筑色彩,注重对标志性建筑的重点设计。
4.广告店招治理。由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城管处牵头组织实施,根据户外广告规划设计要求,遵循醒目性、协调性、安全性、持久性原则,对违章、设置密度过高、与高架桥沿边环境不相协调、内容和形式过于单一的广告进行清理、整治、改造,着重提高户外广告设置的品位和档次;对临高架桥的店面店招店牌结合各路段情况,进行统一改造出新,着重提高店招店牌设置的规范化程度,对有条件的单位,要求设置材质新颖、高档次的店招店牌;拆除高架桥沿线所有破损、陈旧的遮阳广告牌,以点缀路容。
五、时间进度总体安排
1.前期准备阶段与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前,区城建局按市、区两级领导的要求,印发环境综合整治通知书,下发至三井街道办事处和薛家镇政府,6月22日前三井街道和薛家镇做好辖区内广大居民、业主、企业的宣传发动工作。
2.方案设计与施工组织阶段:6月20日前完成综合整治方案制定,6月27日前完成整治规划设计,7月10日前完成立面粉刷和店招工程单价招标,并落实施工单位。
3.全面开工建设阶段:6月22日至7月10日,各责任单位按各自职责,按时保质、抓紧抓好高架桥两侧的环境整治工作,为第二阶段的全面改造奠定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