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分局),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王市长来区调研环保工作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江边化工区环境整治,切实做到企业达标排放、雨污规范分流、异味明显减少、监管严格到位,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江边化工区水环境和大气环境开展集中整治。现将区环保分局制定的《江边化工区环境集中整治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江边化工区环境集中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江边化工区环境整治,切实做到企业达标排放、雨污规范分流、异味明显减少、监管严格到位,区政府决定对江边化工区水环境和大气环境开展集中整治,将组成检查组对区内已投产企业逐家排查,并开展一厂一策治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工作班子
1.领导小组:
组 长 陈伟斌 副区长
副组长(特邀) 祝正庆 市环保局副局长
副组长 奚小震 区环保分局局长
2.工作组:共分三个工作小组,成员由区环保分局、市环保研究所、区城建局、新北工业园区管委会、春江镇政府、区自来水排水公司人员组成。
第一组:组 长 徐毅斌 区环保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 蒋立强 市环保研究所
成 员 邵永康 市环保研究所
管方军 区环保分局
周甸旬 区城建局
徐 斌 新区自来水排水公司
第二组:组 长 徐惠福 春江镇副镇长
副组长 周健飞 市环保研究所
成 员 黄丽彗 市环保研究所
孙国栋 春江镇园区办主任
杨文峰 春江镇园区办
吴 波 新区自来水排水公司
第三组:组 长 胥亚伟 新北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 杨建平 市环保研究所
成 员 吴峰杰 市环保研究所
蒋建刚 区城建局
朱志东 新北工业园区管委会
技术总负责: 徐圃青 市环保研究所所长
二、检查、整治方法
工作组将分成若干小组,分别对区内已投产的化工企业采取查(查资料、台账、现场等)、问、测(排污情况监测、雨污管道闭水试验等),对企业的“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相关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完好情况、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情况、雨污分流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排污情况等逐家进行排查分析,诊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由区政府有关部门下达整治任务,督促一厂一策整治。对不予配合检查,或逾期不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环保等部门将依法作出处罚、实施项目限批,区自来水排水公司将停止接纳其污水。
检查要点如下:
(一)环评执行情况:
1.企业生产的产品种类、生产规模、工艺与环评审批是否一致,有无擅建、擅扩项目,主要产污工艺环节是否有进一步改进的必要和可能。
2.环评中要求的水、气、渣污染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有环评遗漏而必须补充的污染防治要求。
(二)相关生产设备、环保设施完好情况:
1.相关生产设备、管道及其它密闭设备是否完好、密闭。
2.各项水、气、渣收集、输送、贮存、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运转,相关工艺或设备有无必须进一步改进的。
(三)日常生产和环保管理情况:
1.各项生产记录是否齐全,主要产污环节生产设备是否按规定操作;原材料消耗定额、产品得率是否能达到行业要求。
2.环保管理人员是否到位、胜任,各项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治理设施交接班制度、操作规范、流程等)、水、气、渣等污染防治设施的操作或运行管理台账是否齐全、是否正常记录。
3.水污染防治:
(1)排污口是否按规范整治到位,清污分流是否彻底(雨水管道中是否常积存污水、有无排放),各种上、下水是否按要求装流量计并正常运行、作好记录,排污口在线监测仪是否按要求安装并正常运行。
(2)下水道走向等是否清楚,废弃的污水管道是否封堵严实,有无可疑管道,雨水口等是否按规定关闭、是否有园区统一管理。
(3)上、下水水量是否正常,与环评是否基本吻合。
(4)污水治理设施各工序运行是否正常,处理后出水是否达到要求。
4.废气污染防治:
(1)各种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是否正常开启。吸收液、填料等是否正常更换,附近异味是否重。
(2)各废气无组织排放点情况如何,厂区内或下风向异味是否重,有机溶剂、恶臭物质存放等是否规范。
5.固废污染防治:
(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规范,进、出量是否记录清楚,与环评量是否基本吻合。
(2)危险废物是否按照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是否按规定转移运输,转移联单是否按规定填报。
6.应急设施、预案等落实情况。
7.是否有其它方面的环保问题。
三、检查结果及整改措施
市环保研究所负责汇总各企业的检查结果,提出企业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向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报告。
四、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6月5日-6月15日,成立领导小组、工作组,制定方案,动员布置。
2.入厂排查阶段:6月16日-7月31日,工作组将对区内已投产企业逐个排查分析,提出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3.督促整治阶段:7月1日-9月30日,分批下达整治任务。督促企业实施,完成一家验收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