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
2008年质量振兴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分局),区各直属单位:
《常州市新北区2008年质量振兴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常州市新北区2008年质量振兴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全区质量振兴工作取得的成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以及《新北区质量振兴计划》的要求,现就2008年全区质量振兴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以质取胜,全面贯彻质量强区战略目标
1.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开展培育名牌、推介名牌、服务名牌、名牌维权等系列活动,结合全区优势产业,选定一批符合或基本符合申报名牌条件的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切实做到培育一批、申报一批、成功一批。2008年计划争创1~2只中国名牌、3只省名牌、5只常州市名牌,逐步建立我区名牌产品发展梯队,大力发展品牌经济。
2.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试点工作,鼓励企业申报省质量管理奖和省服务质量奖,在全区树立质量管理的标杆单位,通过现场会等形式进行经验交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3.健全质量监督机制。全面加强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确保获证企业持续生产合格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2%以上。突出重点区域及安全、卫生、节能等强制性项目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强日常消费品和热点产品的监管。
二、坚持从源头抓质量,引导企业强化技术基础
4.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自主创新,着力抢占标准制高点,促进标准与科技创新有机结合,使标准化切实成为科研成果转化的桥梁和催化剂。引导高新技术产业、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参与行业、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工作,继续加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采用力度,全区年内完成采标20项以上。
5.加强计量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民生计量,全面实施《餐饮计量规范》,加强全区集贸市场计量监管,积极推进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管理制度,对加油机及其检定质量、粮食收购用计量器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6.强化认证认可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体系认证和资源节约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认证工作,强化国家强制性认证(3C)产品的监管,严把生产关和流通关。
三、坚持“安全第一”方针,确保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生产的安全
7.整顿食品加工企业。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集中整顿,扶持一批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整顿一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质量安全条件的企业。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生产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等违法行为,着力整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小作坊及无证生产窝点。
8.确保食品流通安全。严格食品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认真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退市等各项制度,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进货台账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9.严控餐饮消费安全。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解决好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等,严禁滥用食品添加剂。
10.严把药品质量安全关。严格药品批准注册和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工作,发挥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员作用,严厉打击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11.强化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安全生产工作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围绕控制事故这一中心,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网络、信息化网络和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体系,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强化从源头抓安全,开展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监控,严格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提高现场安全监察工作质量。
四、大力打击假冒伪劣,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12.全面落实打假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打假第一责任人”的地位,发挥各职能部门“打假主力军”的作用,畅通办案信息渠道,增强打假工作整体合力,对苗头性、倾向性制假售假活动,坚持“冒尖就掐、露头就打”,实现对假冒伪劣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的目标,真正做到守土有责,保一方质量平安。
13.加快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制度,积极培育质量诚信企业和信用产品,强化质量失信惩戒,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继续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侵权案件。
五、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
14.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加强农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大对各类种植养殖基地的培育、指导和服务力度,强化流通领域农产品的标准化管理,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包装、包装标识等标准的实施。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省级无花果示范区”和“省级设施蔬菜示范区”)的建设,健全示范区动态管理机制,对示范区运行及标志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抽查,保证示范区农产品质量。
15.重视农产品的名牌培育。大力发展绿色农产品,树立“创一个品牌、兴一地产业、富一方百姓”的理念,集中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
16.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种植养殖业产品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
六、围绕建设现代化新城区,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
17.实施服务业名牌战略。积极宣传,做好培育发展工作,推动电信、供电、供水、餐饮、旅游、城市交通、商业零售、物业管理、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主要服务行业开展争创“江苏省服务质量奖”活动,积极扶持具有地方特色的服务品牌,增强全区服务业的综合竞争力。
18.开展“标准提升服务质量”行动。坚持以人为本、以诚信为目标,以引导和服务为主要措施,扩大服务标准或服务规范的覆盖领域。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创建和服务业用户满意度调查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第三产业的健康发展。
七、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提高工程质量
19.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继续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告知承诺,严格把好工程发包管理、安监手续办理的环节。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实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加强管理。开展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施工安全。
20.提高住宅工程质量。严格执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控制标准》,全面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落实住宅质量责任。抓住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对施工现场实行差别化质量巡查监督,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到位,提高工程质量。
八、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积极促进可持续发展
21.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面推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和环境执法监察制度,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22.强化节能宣传和计量管理。加大国家、行业节能标准的宣传力度,提高标准实施的质量,促进资源的节约和循环再生利用。开展能源计量管理创优活动,促进单位GDP能耗的下降,对重点耗能企业实施节能管理制度和能源计量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工业用能源的计量,加强对企业的计量指导,减少资源浪费。
23.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强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杜绝生产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产品,继续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淘汰能耗高、污染大、质量差的落后生产能力和工艺,引导企业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装备。
九、加强质量振兴工作考核,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
24.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质量振兴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逐级建立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落实,力争年内通过质量振兴(质量兴区活动)的省级督查验收。
25.不断加大考核力度。制定2008年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质量振兴工作目标分解和考评细则,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对质量振兴工作的考核,由区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对工作推进有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后果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2008年新北区各镇(街道)质量振兴工作目标分解及考评细则
2.2008年新北区相关职能部门质量振兴工作目标分解表
3.2008年新北区相关职能部门质量振兴工作考评细则
附件1:
2008年新北区各镇(街道)质量振兴工作
目标分解及考评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目标分解及考核内容
评分方法
标准分
考核分
1
组织领导
(10分)
有专人负责质量振兴工作。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质量形势。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质监协管人员配备齐全。
制定年度质量振兴活动实施计划。建立质量振兴目标责任制,并建立相应考核机制,兑现奖惩。
1.有专人负责质量振兴工作并明确责任部门2分;
2.质量工作专题会议正常召开2分;
3.有专(兼)职质监协管人员1分;
4.有年度质量振兴工作实施计划2分;
5.建立目标责任制和相应考核机制,并兑现奖惩3分。
10
2
名牌建设
(20分)
积极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出台鼓励企业争创名牌的奖励政策。协助做好各级名牌产品、质量管理(服务质量)奖申报工作,各镇(街道)新增市级名牌或质量管理(服务质量)奖1只,市知名商标1只。
1.制定名牌培育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加以落实10分;
2.出台鼓励企业争创名牌的奖励政策5分;
3.完成新增市级名牌或质量管理(服务质量)奖和知名商标任务5分;
4.新增1只省名牌或省著名商标加5分;新增1只国家免检产品5分;新增1只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加10分。
20
3
质量管理(65分)
(1)工业企业消灭无标生产。引导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加大研发投入,走技术标准战略道路,有效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争创活动。
1.存在无标生产企业的,每发现一家扣1分,扣完为止;
2.企业起草制(修)定国家标准1只加5分、行业标准1只加3分;通过省AAA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验收的,1家企业加1分。
5
(2)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春江镇5只产品、其余各镇(街道)各3只产品通过采标验收。
每少1只扣1分;没有不得分。
(3)重视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大对各类基地的服务力度,促进农产品名牌的培育。完成1只农产品企业标准制定任务。不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本项新桥镇、薛家镇、河海街道、三井街道、龙虎塘街道不考核)
1.有农产品名牌培育计划并加以实施3分;
2.完成1只农产品企业标准制定2分;
3.新增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加2分;
4.发生严重质量事故不得分。
(4)开展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不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本项春江镇、孟河镇、罗溪镇、西夏墅镇不考核)
1.有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计划并加以实施3分;
2.引导服务业企业制定企业服务标准或服务规范1分;
3.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的推广工作1分;
(5)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受检率98%,强检工作计量器具受检率95%,督促企业依法做好计量器具检定。
1.组织督促企业做好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申报和检定工作;
2.有1项不达标扣1分。
(6)有效开展涉及民生的计量管理工作,积极推进能源计量,促进企业提高节能降耗能力。加强本地区集贸市场、加油站的计量综合监管工作;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计量确认”工作。春江镇完成“计量确认”任务5家,其余各镇(街道)完成“计量确认”任务3家。
1.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监管职责到位,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建档率和受检率达95%以上2分;
2.完成“计量确认”任务4分,每少1家“计量确认”扣1分,没有不得分;
3.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计量确认”工作1分。
7
(7)落实食品及重要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发挥协管员作用,加强证后监管,确保不发生食品等重要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网络监管工作到边到位5分;
2.督促企业申领许可证2分;
3.协助证后监管工作3分;
4.没有落实责任制或发生事故均不得分。
(8)保证国抽、省抽产品质量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抽检合格率≥92%,质量指数≥90,不合格企业整改率达100%。
1.有一项指标不达标扣1分;
2.辖区内企业国抽、省抽发生拒抽(检)一次扣1分。
(9)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和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98%以上。
1.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和作业人员持证率达标5分,每项指标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
2.网络健全,落实责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5分,未实行“三同时”的扣2分,每发生一起一般性事故扣1分,发生重、特大事故不得分。
(10)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行为,不发生区域性的制假售假情况,无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无地方保护主义行为。
1.建立打假工作责任制5分;
2.配合做好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督促帮助企业整改5分;
3.凡发生重大制假售假案件或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不得分。
4
质量环
境建设
(5分)
大力宣传质量振兴事业,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全年上报质量振兴工作信息4条以上。
1.举办质量振兴讲座、法律培训2分;
2.完成信息上报3分,每少上报1条信息扣1分(最多扣3分)。
注:质量振兴工作其它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直接引用相关部门对镇(街道)的考核。
附件2:
2008年新北区相关职能部门质量振兴工作目标分解表
部 门
目标内容
实施时间
备 注
经济发展局
1.质量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如有调整,应有调整文件。
2.制定本部门年度质量振兴工作计划。
3.建立质量振兴目标责任制,并建立相应考核机制,兑现奖惩。
4.召开质量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质量形势。
5.地区生产总值322.5亿元,增长25%。
6.工业总产值1170亿元,增长30%。
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自办完成282亿元,增长30%。
8.万元GDP能耗(吨标准煤)降幅达4.8%。
9.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5.2亿元,增长18%。
10.着力推进63个全区重点项目,年内完成投资计划106亿元。
11.进一步完善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发展金融、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和物流、仓储等生产性服务业,着力引导服务业加强品牌建设,争创服务名牌。
12.推进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要求,2008年依法关闭化工生产企业44家,并落实关停并转各项措施。整合滨江化工区产业,实行封闭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3.着力培育上市企业,及时掌握拟上市企业的动态,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成2家以上企业境内外上市,培育20家上市后备企业。
14.认真做好质量振兴工作的年度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全年
1.每年12月底前报送当年度的质量振兴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2.根据区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城市管理与建设局
5.完成天目山路、泰山路、黄山路、三井河路、大渡河路等景观道路建设。
6.协调推进工业园区经营性地块内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工业园区城市功能区内的供电、供气、给水、排水的配套功能。
7.完善城市管理制度,不断增强城管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启动数字化城市长效综合管理。
8.强化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进一步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房地产开发行为活动,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质量和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9.认真做好质量振兴工作的年度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科 技 局
5.实施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纲要,完善创新研发、创业培育和产学研结合三大平台建设,大力发展软件、动漫、服务外包产业,着力推进软件大楼等载体建设,逐步完善区域创新服务体系。实现企业研发投入20亿元。
科 技 局(续)
6.提升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力。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100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双密企业、软件企业20家,争取上级科技资金3000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产品产值占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8.8%。
7.深化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全年申请专利500件,20家区试点企业专利产品产值占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鼓励和促进专利向标准的转化。
8.增强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引进科技孵化企业70家,其中留学生企业20家;孵化毕业企业20家;引进领军型海外归国创业创新人才5名;引进和培育重点研发机构5家;引进科技服务机构5家。组织重大产学研与国际合作活动6次,签订合作协议40项。
9.提高公众科技素养。组织大型科普活动5场次,接受科普教育15万人次。
10.认真做好质量振兴工作的年度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环保分局
4.召开质量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质量形势。,槛%
5.区域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4.32%,2.94%;废水中化学需氧量预测新增排放量452吨,减排目标132吨,减排总任务584吨;废气中二氧化硫含量减排目标91吨。
6.按计划实施化学需氧量削减项目29个,其中工程减排项目3个,结构减排项目26个。
7.认真做好质量振兴工作的年度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社会事业局
5.培训文化体育骨干300人次,举办展览5场,送电影下乡1500场次。
6.全区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350/10万以下,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农村居民新农合参保率达98%以上,人均住院补偿率达35%以上,基金结余率控制在10%以下。
7.新增20个省级卫生村,20个市级卫生村,1个国家卫生镇,1个省级卫生镇。
8.认真做好质量振兴工作的年度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2.根据领区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农林局
5.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完成8个示范村村庄整治任务,完成“五化三有”达标村建设10个。
6.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一是发展高效农业,强势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工程,新增高效农业面积5000亩;二是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重点提升10家区级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三是发展标准化生产,围绕优势农产品发展要求,新发展3个无公害生产基地,加大农业标准生产力度,在2个规模较大的畜禽养殖场开展标准化养殖示范试点;四是建设千亩农业示范园区3个。
工商分局
5.把好市场准入关,全面推行“一审一核”办法,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
6.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重大项目推进活动,认真落实市局支持重点项目的20条规定,认真做好对市重点项目和区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
7.配合相关部门做实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狠抓“肉菜粮”放心工程。推进“诚信市场”创建工作,积极培育专业市场,努力营造放心、安全、和谐的市场环境。
8.深入开展市场经济秩序的整规工作,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经济违法行为。
9.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全面实施企业信用管理制,开展信用等级评比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
10.引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帮助企业争创知名、著名和驰名商标。
11.认真做好质量振兴工作的年度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质监分局
5.认真履行质量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职责,力争年内通过江苏省质量兴区活动先进区督查验收。
6.大力推进名牌战略。组织1~2家企业争创中国名牌产品,力争新创江苏名牌产品3只、常州名牌产品5只。
7.监督并指导辖区内企业申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2%以上。
质监分局(续)
8.切实做好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9.组织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开展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工作,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增加5%,实施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有序推进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1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通过省级验收。
10.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餐饮饭店和医疗卫生机构计量器具的强检工作;集贸市场公平秤设置及受检率保持100%;对国家重点耗能企业(年耗18万吨标煤)要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达标率、计量器具配置率、检定合格率达到100%;对省重点耗能企业(年耗5万吨标煤)的三个率达到90%。
11.继续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告知”,新增单位告知率达到100%;重点监控设备单位和标杆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列入计划的设备定期检验率达到100%;特种设备事故结案率100%。
12.强化源头打假,深入开展食品、农资、建材、汽配等专项打假。
13.认真做好质量振兴工作的年度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药监分局
5.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
6.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GMP、对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跟踪检查,检查覆盖面达100%。
7.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率100%。
附件3:
2008年新北区相关职能部门质量振兴工作考评细则
一、考核总分为100分,扣分项扣完为止,加分项上不封顶需注明;
二、考核按年度实施,在年终进行考核;
三、由区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各项考核,考核结果报区政府,作为工作部门奖惩的依据;
四、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法
分值
扣 分 原 因
实得分
成立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班子,做到分工职责明确,建立质量振兴目标责任制,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兑现奖惩。
查看相关文件和资料,未成立领导小组和建立工作班子的不得分;工作职责不明确扣5分;未有效运作扣10分;未考核兑现的扣5分。
制定本部门年度质量振兴工作实施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质量形势,每年至少召开二次。部署并监督实施所辖工作领域内的质量振兴工作。
查看相关文件和资料,无年度实施计划的扣5分;无年度工作总结的扣5分;未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专题会议缺一次扣5分;未部署并监督实施扣5分。
25
加强宣传培训,营造部门质量振兴工作氛围,注重信息宣传上报。
未进行宣传培训扣2分;信息上报不及时扣3分。
按时完成区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
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具体详见2008年新北区各工作部门质量振兴工作目标分解表),少完成一项扣3分;按时参加质量联席会议,缺一次扣5分。
部门工作目标中涉及产品、工程、服务、生态与环境四大质量的,不得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本部门发生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质量事故的不得分;所辖工作领域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有一次扣10分。
6
取得对质量振兴工作有积极推动作用的荣誉给予适度加分。
区政府授予的荣誉有一项加2分,常州市级的每项加3分,省级的每项加5分。
被考核工作部门: 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