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质量振兴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2007年质量振兴工作意见的通知》(常新政办[2007]12号)要求,区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于近期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质量振兴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考核小组由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区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董谦同志担任组长,区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同志为组员,于1月3日至7日,分别对龙虎塘街道、春江镇、新桥镇、薛家镇、罗溪镇、西夏墅镇、孟河镇、河海街道和三井街道进行了现场考核。通过听取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质量振兴工作的汇报,查看质量振兴工作台账和相关文件、记录等方法,对2007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质量振兴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了评价和考核。
二、考评情况
1.对质量振兴工作重视程度加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均已成立由镇、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当地的质量振兴工作。
2.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有了明显成效。2007年,全区共新增1只中国名牌、2只国家免检产品、9只江苏名牌产品和10只常州市名牌产品,全区名牌战略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目前,各地均出台了鼓励企业争创名牌的奖励措施,尤其是三井街道对辖区内成功创建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奖励10万元、成功创建市名牌产品的企业奖励3万元。龙虎塘街道、春江镇、薛家镇、罗溪镇、孟河镇和三井街道还制定了本地区名牌培育规划和方案,推动创牌队伍的建设。
3.质量振兴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各地结合实际,在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监管、打假治劣等方面认真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各具特色,特别是在品牌建设、打假治劣、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区未出现区域性重大制假售假案件和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三、主要问题
1.质量振兴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各地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未能形成定期工作机制,在解决本地区突出质量问题、合力推进质量整体水平提升等方面的作用有待加强。同时,各地围绕质量振兴工作做好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给予财政支持等方面也急需加强。
2.质量振兴基础工作有待夯实。各地层级考核体系尚未完善,大部分地区未能将质量振兴工作职责落实到基层,特别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等方面还存在薄弱之处,部分镇(街道)的国家、省监督抽查合格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缺少具备创国家质量奖条件的卓越企业。
四、表彰奖励
1.表彰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2007年质量振兴工作意见的通知》(常新政办[2007]12号)规定,对工作推进有力、成绩突出的镇(街道)给予表彰奖励。依据本次的考核得分情况,对得分较高的罗溪镇、薛家镇和春江镇予以通报表彰。
2.有关要求。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各地各部门要向先进单位学习,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质量振兴工作的重要部署,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全面推进质量振兴工作,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