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撂荒土地复耕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有关部门:
去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部署下,我区各镇、街道认真开展了荒芜闲置土地清理复耕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局部地区荒芜闲置土地问题还相当突出,征而未用、围而未用的耕地大面积撂荒,造成建设用地闲置。为进一步巩固和推进荒芜闲置土地的清理复耕,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撂荒土地复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去年各镇、街道、专业园区狠抓了撂荒土地的复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撂荒土地复耕任务仍很艰巨。一是复耕工作的不平衡性大。部分镇、街道对撂荒土地复耕的认识不够到位,复耕积极性不高。二是撂荒面积主要集中在工业集中区,有的甚至在交通要道旁,复耕任务大。三是已复耕田块草荒隐患大。除了复耕田块排水系统不健全、种植质量较差外,复耕后的管理机制尚未到位,种后无人管理已成引发草荒的最大隐患。按省市关于继续加强荒芜闲置土地清理复耕工作的要求,结合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市、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撂荒土地复耕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土地复耕工作。
二、落实措施,全面开展撂荒土地复耕工作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工作的关键季节,“农时不等人”,各地要利用各种形式,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土地复耕工作全面实施:
1、因地制宜,多途径加快复耕。根据我区目前撂荒土地的农田水利设施大部分已不配套的现状,对撂荒土地的复耕应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多途径加快推进。在复耕主体上,各镇、街道、各工业园区可组织专业复耕队伍,或承包给农技推广部门、涉农企业及种植大户耕种。在作物布局上,水利条件完好的田块要尽量种上水稻,没有条件种水稻的,可选择种植大豆、甜糯玉米、青饲玉米、瓜果、蔬菜等作物。
2、落实政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撂荒土地复耕顺利开展。要实施复耕的承包责任制,在明确承包目标、扶持政策的同时,坚持“谁承包复耕、谁管理、谁收益”的原则。要建立工作目标阶段督查制,由领导小组人员按农时要求,定期、不定期对复耕和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制订相应考核奖罚制度,建立完善常年性的复耕和长效管理机制。
3、优质服务,搞好技术指导。区农林局要积极搞好服务,在复耕前,要协助搞好茬口及作物布局,组织好种源。在复耕中要采取印发资料到户、到责任人或上门指导等形式,指导好种植施肥、除治病虫草、水浆管理、收获等农业措施。
三、加强领导,确保撂荒土地复耕工作落实到位
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着力抓,全体工作人员全力抓,把该项工作放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迅速行动,形成合力。一要措施落实。各镇、街道要组织力量对未复耕的田块进行一次大检查,在摸清未复耕土地面积和农田基础设施情况的基础上,全面建立和落实复耕、管理目标责任制,把职责、任务落实到人。二要资金落实。属各镇、街道复耕的田块,复耕资金由各镇、街道负责,区级工程项目、区专业园区的复耕资金由区财政和专业园区负责。三要责任落实。区各专业园区要加强对土地复耕工作的组织落实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各镇、街道要全面负责本镇、街道的复耕工作;区农林局要切实做好土地复耕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并负责对区级项目、区专业园区复耕项目标准的测定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全区复耕工作的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从4月20日开始,对各镇、街道的工作情况进行每半月检查一次、督查一次、通报一次,推动撂荒土地复耕工作有序、顺利开展,确保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复耕工作任务,努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