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方志明等12名同志为
新北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办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充分发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参照《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专家组工作规则》,经研究、审核,决定聘任以下12名同志为新北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以姓氏笔划分序):
方志明 王宏俊 马志荣 邓耀祖 宋新华 陆文俊
邵 辉 赵 翔 夏 永 顾绵洪 钱竞坤 杨荣宇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