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2005年度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筹备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新北区200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一月七日
常州市新北区2005年度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为了抓紧抓好全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更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特制订新北区200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议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办法》,认真分析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自觉肩负起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历史责任,实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系列工程,加快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婚育新风进万家”、依法维权和社会保障、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等工作,努力实现计划生育工作“两个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人口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在社会保障、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三个方面实现新转变,争取在全市率先形成“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村民自治、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知识普及”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氛围,为我区“两个率先”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情况,2005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指标是:计划生育率达98.5%以上,期内综合避孕率达98%以上,村级规范化管理达标率95%以上,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率95%,知情选择率达95%,知识普及率达95%,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出生婴儿性别比例基本正常,计生事业经费按规定投入到位。
三、主要工作
1、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新型生育文化。
扎实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重点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进户、制作发放“五期”知识传递夹和相关知识折页、开设街头流动咨询岗、文艺汇演等系列活动,在群众中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好女婿、好家长、好市民”的五好评比活动。注重环境宣传,经常更新户外广告牌、橱窗、固定标语等。要依法宣传,按需宣传,做到完善“两项制度”,坚持“三个同步”,实现“四个转变”。
完善“两项制度”:即重大宣传活动制度,要争取领导重视,多方配合;综合考核制度,把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一起进行考核,对宣传报道、标语、橱窗、重大活动、订阅报刊、知识普及、阵地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实行定期评估,既考核硬指标的完成情况,又考核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效果。
坚持“三个同步”: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同步,使计生干部真正成为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三能”的主力军;党校与人口学校办班培训同步,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可持续发展的认识;以会代训与经常性指导同步,要形成干学结合、学以致用、取长补短的学习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计生干部的业务水平。
实现“四个转变”:宣传方式上,由灌输式向启发式转变,广泛开展富有个性化、人性化的宣传教育;宣传内容上,由重人口国情宣传向重优质服务转变,加快形成良性互动;宣传形式上,由集中宣传向以家庭为重点的婚育新风进村入户宣传转变;宣传格局上,由政府计生部门独唱型向全社会合奏型转变,各级要加强综合协调,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参与 “大合唱”的局面。
2、强化优质服务,全面实施计生“零距离服务”。
从群众需求出发,将服务做大、做优。一是科学技术引导服务,开展知情选择、优生优育指导、避孕节育等方面的引导服务,提高计生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部门联动,综合服务,形成“你搭台、我唱戏”,你搞活动、我参与的大联合、大服务格局,共同为广大育龄群众服务。三是全面开展亲情服务,计生干部进村入户,上门服务,做到“四个多”,即多走一步,多看一眼,多问一句,多想一点。站内服务做到“五个一”,即“一句您好问候,一声请坐迎接,一张笑脸暖心,一份资料解疑,一声再见送别”的亲情服务,使计生服务站真正成为群众最需要的地方。
3、维护群众权益,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一是加快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救助制度,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户、伤残户、突发事件的家庭提供经费保障,为特困群众排忧解难。二是要全面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四项手术经费报销制度,不能拖欠,确保计划生育家庭享受政策优惠和免费服务。三是加快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按照省办发[2004]60号文件精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夫妇年满60周岁的,每年每月每人发放不低于50元的养老金,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筹集资金,早作准备。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为计划生育家庭建立有关的奖励政策,让计划生育家庭真正在政治上感到光荣,在经济上得到实惠,在生活上得到保障。
4、充分发挥协会作用,推进村民自治工作。
计生协会与村民自治都是最贴近群众的工作形式,他的生命力和凝聚力关键在于群众的参与程度。夯实协会工作基础,做到“两个融入”。一是融入协会活动场所,要充分体现整洁、明亮。二是融入工作目标任务,要把协会工作融入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之中,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建立计划生育“村为主”群众积极参与的管理新体制。加快实行两个转变,把法律法规中群众应知道的权利和义务上墙公开,把群众享受的待遇落实情况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5、坚持改革创新,拓展计生工作新领域。
一是“村治民知六公示”创新,即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兑现情况公示、独生子女特困家庭慰问情况公示、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公示、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夫妻公示、四项手术基本项目报销情况公示、独生子女夫妇养老情况公示。统一公示格式,规范公示内容,确定公示时间,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真情资助,帮您致富”创新,全区选定30户独生子女贫困家庭,帮助做好项目调查,根据项目可行性,由区财政给予资助。三是使您满意“八上门”创新,即法律法规宣传上门、出生缺陷预防上门、产后术后随访上门、知情选择指导上门、健康检查服务上门、女孩成长呵护上门、特困家庭扶持上门、流动人口政策引导上门。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层层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一票否决”制度。党委政府一把手要做到“四个亲自”,即亲自组织党委政府中心组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人口理论和法律法规,亲自与所管辖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亲自下达有力措施和考核意见,亲自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认真听取计生部门的专题汇报,及时研究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赢得工作的主动权。必须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一年两次以上听取计生部门的专题汇报,了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现状,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宏观调控,认真解决;确保计生事业所需经费投入到位。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2、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全面实施综合治理。
各级各部门要围绕经济快速发展的特点,结合活跃的劳动力市场和企业用工的特点,积极探索管理和服务方法,坚持做到“两个结合”。一是坚持经常抓与突击抓相结合,将流动人口中的已婚妇女的婚、孕、育、避孕措施等基本情况逐一登记,建好一表一卡,有条件实现微机化管理,及时掌握流动人员的生育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一年最少两次为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婚、孕、育、健康检查服务,确保管理和服务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打破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的界限,落实“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工作方针,加快形成综合治理的格局。
3、阳光操作,依法行政,坚持规范化管理。
一是公开政策,严明纪律,强化服务,做到“三个努力”。公开政策,实行“阳光操作”,努力减少因法律法规政策贯彻不彻底导致的问题;严明纪律,内强计生队伍素质,外树优质服务形象,努力改变办事拖拉、遇事扯皮的作风;强化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努力避免因服务不优而导致的干群关系疏远,在群众中保持“零距离接触”、“全方位服务”的好形象。
二是依法管理,文明执法,做到“三个坚持”。坚持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与服务;坚持与各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纳入综合考核;坚持依法行政,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执行“七个不准”的规定,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
三是严格按政策法规办事,把好“三个关”。严格执行现行的生育政策,把好审批关,实行程序、结果公开化,杜绝自放标准;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办法,把好征收标准关,严禁自定标准,法律文书要齐全、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事实要清楚,严肃法律的实效性;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严格把好重大信访的审批关,及时了解并解决信访中所反映的问题,消除隐患。
4、加强队伍建设,促进理念更新,进一步提高计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扎实推进行风评议工作,建立定期评议制度,将工作的内容、要求和工作中的实际效果结合起来,让群众来评议,参加群众不能少于100名,确保行风评议工作不走过场。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内涵质量逐步适应群众的需求。二是增强法制观念,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计生干部的依法管理水平。广大计生干部要认真学习、吃透“一法三规一条例一办法”的精神和实质,并在工作中加以应用。三是强化工作作风,做到“三个要”,要正确掌握服务与权利的关系,提高自身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摆正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关系;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运行机制;要建立严格的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公示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四是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建立计生文明窗口,服务周到热情,树立便民爱民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