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高新区(新北区)
提升民营经济综合竞争力实施纲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办局(分局)、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提升民营经济综合竞争力实施纲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七月四日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
提升民营经济综合竞争力实施纲要
为认真贯彻《常州市民营经济发展三年跃升计划》,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和加速我区民营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05~2007年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提升民营经济综合竞争力实施纲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产业发展规划为导向,以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核心,进一步推进产业集聚;以实施名牌战略、科技创新为抓手,进一步推进企业做大做强;以搭建专业化服务平台、环境创优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着力推进产业高度化转换,全力提升民营经济综合竞争力。
二、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到2007年底,全区民营经济主要经济指标比2004年翻一番。
▲全区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实现销售350亿元。
▲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力争超过130亿元,从业人员力争达到18万人。
▲形成年销售收入超亿元民营工业企业100家,其中10亿元以上8~10家、20亿元以上2~3家。
▲省级以上企业集团3~5家。
▲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3~5家。
▲重点培育民营经济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及精细化工、冶金机械能源、车辆及配件制造四大支柱产业。(1)电子信息产业实现销售收入由2004年的15.8亿元提高到2007年的35亿元,年均递增30%,占民营经济总量的10%;(2)生物医药、精细化工实现销售收入由2004年41.2亿元提高到2007年110亿,年均递增39%,占民营经济总量的32%;(3)冶金机械能源实现销售收入由2004年50.7亿元提高到2007年118亿元,年均递增32.5%,占民营经济总量的34%;(4)车辆及配件制造实现销售收入由2004年10.5亿元提高到2007年34.7亿元,年均递增49%,占民营经济总量的10%。形成年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的特色产业集群5家,其中:沿江化工产业集群100亿元,机电产业集群50亿元,西夏墅纺织产业集群、孟河汽摩配产业集群、工程机械产业集群各30亿元。
▲形成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专业特色市场5家,其中50亿元以上2家。
▲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30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3家。
▲民营企业被认定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达到5个。
三、主要措施
(一)以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核心,加快支柱产业的培育和产业布局的优化。
1、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结合高新区(新北区)产业基础,鼓励全民创业,采取培育和引进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精细化工、车辆及配件制造、精密机械、新材料、新型纺织服装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业,坚持围绕产业链招商,努力发展循环经济。
2、根据全区产业布局,民营经济重点发展的产业集聚区确定为:西夏墅纺织印染工业集聚区、孟河汽摩配件、通讯器材工业集聚区、春江镇安家机械工业集聚区、罗溪机电、新材料工业积聚区。严格按照产业布局进行项目选址。
(二)以提升企业竞争力为核心,加快龙头企业的培育。
1、大力实施名牌战略,不断提升品牌效应。加强对位列全国同行前茅企业的跟踪服务,积极帮助指导企业创国家名牌和省名牌,当年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当年被评为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的,给予5万元奖励,并适时进一步加大奖励力度。
2、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加快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步伐。2005~2007年,每年用于企业技改等贴息的总额增幅将不低于20%。
3、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对年形成地方财政税收300万元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给予优先享受现有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1)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超5亿元的;流通企业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
(2)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的;
(3)上市企业。
4、对高新区范围内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环境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奖励。
5、鼓励企业加大对国际市场开拓力度。对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展览会摊位、反倾销应诉和国外注册商标等费用,给予一定扶持。
6、对在高新区(新北区)注册,符合区投资鼓励领域,税收贡献大的新办内资企业,所得税、流转税形成区本级财政留成部分,按不同行业分别按常开委[2005]4号文件精神给予一定比例的扶持。
(三)以完善民营经济服务体系为核心,搭建专业化服务平台。
1、优化金融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在现有恒泰担保公司的基础上,争取再组建1~2家重点为区内民营中小企业服务的信用担保公司,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2、构筑技术服务平台。加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建设,突出产业重点,围绕研发、检测两大环节,完善相关共性关键技术、公共检验检测等服务平台的建设。引导鼓励民营企业以股份制、技术参股等形式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共建技术中心,联合进行技术攻关。
3、健全法律服务平台。整合区内外法律资源,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切实保障专利发明人、设计人和专利权所有单位的合法权益。
4、完善人才服务平台。围绕产业发展重点和人才需求特点,进一步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创业、引进的扶持、奖励力度,形成充满活力、富有吸引力的人才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成才、引才、聚才、用才环境。
5、提升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作用,利用政府网站介绍企业、宣传企业,为企业合资合作、产业配套提供服务。
(四)以优化发展环境为核心,建立简捷高效的行政服务机制。
1、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涉企收费严格执行常开委[2005]15号文件精神。同时,鼓励村级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土地入股、村有集体资金参与标准厂房建设,镇、街道建造标准厂房免征基础设施配套费。
2、进一步确立为民营企业搞好服务的意识,坚决避免和纠正各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3、积极探索和实施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代理制,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项目受理处,各镇、街道、园区办、企业投资服务中心确定专职报建员,实行为民营企业从项目立项审批全程免费代理服务,真正做到项目审批过程中企业与政府部门零接触。对民营企业总投资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区政府授权区投资服务中心牵头,建立项目审批协调机制,形成绿色通道。
4、行政服务窗口实行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进一步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将民营经济发展列入全区各级、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形成齐抓共管,建立健全服务协调机制和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