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新北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部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北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刘建明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主任:郜 军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宣玉兴 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教育文体局局长
徐 蓉 团区委书记
委 员:凌建大 区政法委副书记、区司法局局长
袁翔忠 区法院副院长
邵小元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江天舒 区宣传统战部副部长
刘金曙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国琴 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朱蓉兰 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卫生局局长
周志刚 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民政局局长
周丽君 区总工会主席
吴小华 区妇联主席
李兴根 区关工委主任
沈岳民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福明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苏传瑾 春江镇副镇长
程协润 孟河镇人大副主席
朱建荣 新桥镇人大主席
柳建纲 罗溪镇副镇长
蒋卫民 西夏墅镇副镇长
崔德富 河海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杜 鹏 三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季晓东 龙虎塘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委,办公室主任由团区委书记徐蓉兼任。
二○○四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