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查处非法取土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镇政府筹备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区反映窑厂非法取土的信访案例增多,内容主要涉及非法取土、乱挖耕地、破坏河堤、影响环境、破坏资源等侵犯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为切实保护国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肃查处非法取土行为,特通知如下:
凡是未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未经依法年审)或未办理2004年采矿许可证的窑厂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立即停止在本区范围内取土烧砖及其它一切经营活动。各镇人民政府、镇政府筹备组、街道办事处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本通知要求对辖区内的窑厂和取土单位(个人)明确责任、制定措施、督促落实、严格监管、严肃查处,坚决杜绝非法取土行为发生。
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