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区演出市场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镇政府筹备组、街道办事处:
演出市场是文化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凡是进入市场的演出活动就是营业性演出,都应按演出管理的法规、规章进行。
近期,我区无证照的非法演出活动和不按规定办理演出手续的现象比较严重,大篷演出活动猖獗,有的演出内容庸俗低劣,甚至有色情、淫秽表演。为了加强对全区演出市场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区的演出市场秩序,特通知如下:
1、坚决取缔各类大篷演出活动。
2、切实加强对各类流动性演出活动的管理,特别是对外来演出团体到镇、街道演出,一定要事先向市、区文化市场管理部门申报。
3、区文化市场管理所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演出市场的管理和稽查力度。
4、各镇、街道演出市场的规范管理,将列入全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5、建立健全区演出市场监督举报制度,向全社会公布区文化市场监督举报电话:5127716。
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