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新北区农村五件实事和
“三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镇政府筹备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村五件实事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力争“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区的目标,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全面部署落实我区农村五件实事工作任务,加强五件实事和“三清”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全区农村五件实事和“三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剑伟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刘建明 区委常委、副区长
陈宏俊 副区长
陆 敏 副区长
胡 伟 副区长
成 员:瞿晓凤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范国元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江天舒 区委宣传统战部副部长
王海萍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王华田 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局长
赵 扬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施肇百百 区财政局局长
吴志远 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张建坤 区农林局局长
徐 俊 区审计局局长
郭跃明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李 青 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韦士章 春江镇政府筹备组组长
潘坚定 孟河镇政府筹备组组长
范春苟 新桥镇镇长
宋建伟 薛家镇镇长
谭伟良 罗溪镇镇长
谢建南 西夏墅镇镇长
袁学军 河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华良 三井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国富 龙虎塘街道办事处主任
二○○四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