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2004年度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镇政府筹备组、街道办事处,各办局(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新北区200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常州市新北区2004年度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紧紧围绕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力争“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区的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常州市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认真分析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自觉肩负起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历史责任,全面实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系列工程,加快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和“婚育新风进万家”的工作,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实现计划生育工作“两个转变”,努力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着眼跨越,认清新北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使命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召开的重要会议,对照会议要求,面对加快建设“两个率先”先行区的迫切需求和不断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力度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人口发展也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不仅是人口数量问题,还存在人口素质、人口结构、出生性别比、就业人口、流动人口、特困人群等众多问题,都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户籍制度的改革、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大量独生子女进入婚育年龄,政策内生育将会回升。群众的婚育观念与现行的生育政策还有较大的差距,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要求更高,任务更艰巨。任何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政策的偏差和工作的失误,都可能导致计划生育工作的反弹。
二、突出重点,推动新北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新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始终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人口与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在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知识普及、社会保障四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力争在全市率先建立“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村民自治,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知识普及”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为我区“两个率先”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特点,今年我区计生工作的具体指标是:计划生育率达98.5%以上、期内综合避孕率达98%以上、村级规范化管理达标率95%以上、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率95%、知情选择率达95%、知识普及率达90%、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出生婴儿性别比例基本正常、计生事业经费按规定投入到位。
(一)在依法行政工作上有新突破,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从“人治”走向“法治”,这是我区政府管理模式的深刻革命。深刻领会“依法行政”的本质含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二是在法制观念上,必须深刻认识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依法治官和依法治权,要彻底改变“法”是用来管群众的观念,牢固确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观念。三是履行法定职责,对计划生育工作绝不是削弱,而是加强,必须接受法律、群众、舆论和社会多方面的监督,切实改变“重人治、轻法治,重权力、轻责任,重管理、轻保障”的情况。
(二)在优质服务工作上有新突破,充分满足群众服务需求。要把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放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一是以人为本,开展以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必须坚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尊重人和人的生殖健康。二是要进一步规范服务体系建设,要以避孕节育服务和生殖健康促进为主,推进宣传教育、依法行政、信息管理、药具发放、干部培训等全方位的优质服务,突出指导和服务特色。三是要进一步明确优质服务的内涵,不仅是技术和避孕节育服务,而且还要提高生殖健康水平。优质服务要包括公共型服务、倡导型服务、特需型服务,以及根据群众个体需求开展的一系列公益性、非营利性的服务。
(三)在社会保障建设上有新突破,努力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一是独生子女伤残、疾病、死亡以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而导致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据统计,全区共有207户确实存在实际困难的独生子女家庭,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走出困境,是明年工作中面临的一大难题。二是各镇(街道)要把计划生育的困难户纳入社会整体保障体系,加强协调,紧紧抓住建立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和深化农村卫生医疗体制改革的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对计生特困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尽可能把他们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标准。三是要加快推行独生子女家庭农民养老制度,充分体现“优先优惠”的原则。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满足群众服务需求,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真正成为造福于人民的事业,这就是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也是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求真务实,加快提高新北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水平
2004年是完成“十五”期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抓紧抓好2004年度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使以上主要工作能够顺利实施,目标能够如期实现,各镇(街道)要认真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增强人均意识,加强领导力度
1、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层层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一票否决”制度。真正做到“四个亲自”,即亲自组织党委中心组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人口理论和法律法规,亲自与所管辖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亲自下达有力措施和考核方案,亲自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2、认真听取计生部门的专题汇报,及时研究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赢得工作的主动权。必须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一年两次以上听取计生部门的专题汇报,了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现状,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采取宏观调控,认真加以解决;确保计生事业所需经费投入到位。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3、加快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要达到“两个实行”、加快“三项创建”。即实行四项手术费报销制度,有单位的单位报销,无单位的由各镇(街道)财政报销;实行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年各20元的奖励费发放制度,有单位的单位负责,无单位的由镇(街道)财政负责发放。加快创建独生子女特困户家庭最低保障制度,创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险制度,创建独生子女特困户扶贫制度,确保群众享有合法权益。
(二)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新型的生育文化
围绕“一法三规一条例一办法”的实施,加强横向联合,做到建立一个制度、发挥一个优势、借助一个媒体、依靠社会力量,努力实现计生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的创新,提高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社会化程度和科技文化含量。
1、建立协调制度,纳入统一领导,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与文明办、工、青、妇、教育、卫生、民政、科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以学习法律、法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主的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全区统一组织的“三下乡”、“四进村(社区)”工作中。
2、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宣传合力。各级计生部门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政府的整体宣传计划,在社会宣传、新闻宣传上给予政策倾斜,充分发挥大众媒体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信息量大的优势,要与健康教育、文化广场、文明家庭、好婆婆评选等活动结合起来,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3、依靠社会力量,提升宣传水平。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人、财、物的优势,努力提高全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科技、文化含量。一是积极争取专家、学者的支持,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与各企事业单位联手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档次,争取良好的社会效益;三是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融入村(社区)建设的各个方面,形成各种知识宣传一条龙服务。
(三)以需求为导向,开展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充分发挥基层计生服务阵地的功能,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避孕节育、知情选择、随访服务、男性生殖健康、出生缺陷干预等系列工程,围绕“五个需求”,实行“五个整合”,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尽量满足群众的需求。
1、针对项目管理者的需求,倡导优质服务的理念。服务项目的成功关键在于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着力倡导优质服务理念,实现“三个转变”:(1)指令转变为指导。尊重群众生育自主权,转变政府职能,由过去实行的持证生育,改为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育龄群众可以自己决定生育第一个孩子的时间。(2)封闭转变为开放。保障群众知情权,增加工作透明度。争取群众对系列服务项目工作的支持和参与。(3)管理转变为服务。维护群众发展权,以人为本,以育龄群众的需求为中心,以优质服务取代传统的行政管理,推动基层干部由行政管理者向服务提供者的角色转换。
2、适应服务提供者需求,增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优质服务项目,对各级计生服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工作中要实行建设与管理同步,提供服务与培训服务人员同步,不断改善综合服务环境。以区级计生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街道计生服务站为纽带,村(社区)服务室和计生协会民间服务小组为基础,开展各种服务活动。
3、根据育龄群众对信息和知识的需求,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要注重三个层次:一是面对广大群众健康知识的需求,积极推进全员化宣传教育;二是根据不同人群对避孕节育的需求,开展同伴教育服务;三是针对特殊人群个性化的需求开展面对面的咨询服务。重点突出“四项内容”,即生殖健康、青少年和男性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防治和生殖健康综合防治等内容。注重“四种形式”即个别咨询、同伴教育、声像演播和图物展示,针对广大群众善于从直观感受中获取知识的特点,普及各种知识,提高群众健康意识。
4、满足群众对生殖健康的需求,开展全优服务。我们要努力满足群众的需求,努力维护群众享受的十项权利(知情权、获得权、选择权、安全权、隐私权、保密权、尊严权、舒适权、续用权、表达权),切实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要从“三化”上下功夫:(1)避孕方法多样化。全面实行夫妻谈想法、同伴当参谋、干部供条件、医生作指导、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2)生殖健康服务个性化。计卫联系开展全面普查,分类随访服务对象有10种,逐一面对面的咨询服务。(3)服务信息管理网络化。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统的速度快、提供信息全、针对性强,开展育龄群众个性化的服务,提高优质服务工作的效率。
5、顺应优质服务工作向前发展的需求,探索管理体制的改革。为确保优质服务项目健康发展,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以育龄群众为中心的工作方针,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实行两项改革。一是评估指标由过去的以人口出生率为核心改为以群众的满意率为中心。二是评估的方法上,由过去半年全年定期调查改为用通讯设备经常调查、“综合评估”,逐步推进评估经常化、制度化,及时发现问题,进行纠正指导,进一步推动优质服务项目的顺利开展。
6、实行五项整合,着力推进优质服务项目。一是整合文化资源,开展知识咨询服务;二是整合卫生资源,开展计生技术服务;三是整合政策资源,开展奖励、扶贫、保障政策服务;四是整合人才资源,开展进家服务;五是整合综合资源,搞好协调服务。以上五项整合,关键是要各级党委政府带头搞好协调,共同开展各项服务,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四)把法律法规政策交给群众,用文明执法的行为服务群众
以“一法三规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的精神为主题,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营造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村民自治、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崭新局面。
1、公开政策,严明纪律,强化服务,做到“三个努力”。一是公开政策,实行“阳光操作”,努力减少因法律法规政策贯彻不彻底导致的问题;二是严明纪律,要内强计生队伍素质,外树优质服务形象,努力改变办事拖拉、遇事扯皮的作风;三是强化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努力避免因服务不优导致的干群关系疏远,在群众中要保持“零距离接触”、“全方位服务”的好形象。
2、依法管理,文明执法,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实行现居住地管理与服务;二是坚持与各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纳入综合考核;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执行“七个不准”的规定,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
3、深入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要把好“三个关”。一是严格执行现行的生育政策,把好审批关,实行程序、结果公开化,严格杜绝自放标准现象出现。二是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把好征收标准关,严禁自定标准,法律文书要齐全、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事实要清楚,严肃法律的时效性。三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严格把好重大信访的审批关,及时了解并解决信访中所反映的问题,消除隐患。
(五)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组织作用,推进村民自治工作
计生协会与村民自治都是最贴近群众的工作,他的生命力和凝聚力关键在于群众的参与程度。目前,在稳定生育水平中承担的社会性、服务性的任务将越来越多,工作领域越来越宽,这些给协会与村民自治工作带来有利的机遇和挑战。
1、着力加强基层协会建设,夯实协会工作基础,开创协会工作新局面,关键在于加强基层协会建设,做到“三个落实”。2004年,各镇(街道)、村的协会都要进行换届,在换届中,要认真修改协会章程,认真选拔一名有能力、有威信的会长,选好一名有独立开展活动能力的秘书长,划分好会员小组、联系户,要注重吸收年纪轻、文化高、有专长的致富能手、个体经营者等人员入会,对协会小组长及时组织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发挥协会的作用。
2、计生优质服务项目,拓展协会服务领域,以适应群众多方面的生殖健康需求。要协调全社会力量,关心计生困难户、下岗职工、流动人口,为他们提供就业、致富信息,要动员群众积极参加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系列工程。继续推行计生系列保险,切实解决部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
3、全力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要建立计划生育“村为主”群众积极参与的管理新体制,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要做到“一个实行、四个建立”。一是抓核心措施,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建立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责、权、利相统一的机制;坚持村民自治,章程与自治合同必须经过反复讨论修改。二是抓工作重点,建立与村民自治体制相适应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必须达到两个转变,推进计划生育由管理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干部指定型向群众参与型转变。三是分级定改,建立区指导,乡镇(街道)服务,村(社区)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运行模式。改革实践告诉我们,需要“上下联动、分级定改”。区改革的重点放在统筹规划、宏观指导、政策推动、协调部门、简化考核、突出重点,引导服务等方面。镇(街道)的改革重点放在优质服务、优化管理、推进社会保障、服务技能等方面。村(社区)的改革重点放在引导居民自治、民主评议、群众参与、随访服务、重点管理等方面。
(六)加强学习、规范行风,提高计生干部综合素质
计划生育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联系着千家万户,具体执行者是广大计生干部,要与人民群众面对面地开展宣传、教育和服务,他们的依法行政水平、思想道德素质、为人民服务的能力以及工作效率,都是党的作风在计生系统地体现,是党群关系的重要纽带,只有在计生工作中牢固树立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才能使计生工作树立更加良好的形象,赢得群众的更大支持,促进人口与计生事业的更为健康良性的发展。
200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常州市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办法》向深度推进之年,加强队伍建设显得特别重要,必须严格参照“增强、强化、牢记”六字方针。一是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广大计生干部面临学习的任务非常重,要把“一法三规一条例一办法”的精神和各种知识全面掌握,并在工作中加以应用。二是强化工作作风,做到“三个要”,要正确掌握服务与权利的关系,提高自身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摆正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关系;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运行机制;要建立严格的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公示制度,推动政务公开。三是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三个立”,即要建立计生文明窗口,服务热情周到;要树立便民爱民的新形象,优化服务环境,公开办事承诺,简化办事程序,严格工作规范;要建立独生子女家庭“优先优惠”制度,让独生子女家庭在生产、生育、生活上得到关心。
新世纪赋予我们的任务是光荣艰巨的,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团结奋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十五”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